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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和我到底是怎么得出凶手是两个人的结论的,见我看她,脸上浮现出一丝羞恼,冷声道:“磨蹭什么呢,还不敲门。”
我心中有些好笑,这个曹菲菲脑子可能比我聪明,但是绝对比不过胖子,能看她吃瘪,我心中暗爽。
我轻轻敲门,钱队的声音立刻响起:“进来吧。”
我推门而入,办公室内,沈青等刑侦一队的队员都坐在其中,正在开会。
钱队站在铁架白板前,正在分析李小梅的社会关系,白板之上,贴着李小梅以及相关人员的照片,各个照片之间都用红蓝笔连着线,线条上写着母女、雇主、会员等身份名词。
钱队见是我们,把手中的签字笔放下,问道:“物证检验的怎么样了,有新发现么?”
我点点头说:“我们发现这起案子的凶手应该是两个人。”
钱队听了我的话,瞳孔微缩,诧异道:“两个人?是团伙作案?”
我把箱子放在桌子上,回答道:“我们检查了死者的衣物,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钱队朝我招招手,说道:“你来这儿讲。”
我打开箱子盖,把李小梅的鞋子和羽绒服取了出来,然后走到白板前。
一众同事都大瞪着眼睛看着我,我心中莫名地兴奋起来,在坐的除了沈青都是老刑警,能在他们面前阐述我的见解,这可是破天荒头一次。
我在心中飞速组织语言,然后先提出了一个问题:“胖子测量过死者李小梅的体重,她的体重是八十六公斤,大家觉得凶手是如何将她移到楼下的?”
钱队应道:“这一点我们讨论过,像李小梅这样的体重,移动尸体,最好采用拖行的方式,当然,如果凶手最够强壮,将其扛起来,也有可能。”
我提起李小梅的鞋子,说道:“这是李小梅死亡时所穿的鞋子,我用酚酞试剂做了血迹试验,我发现这双鞋子上并没有沾染死者的血迹。”
钱队皱起了眉头:“这能说明什么呢?”
我回答道:“大家都看过案发现场,地板上有大面积的血迹残留,但是却并未发现拖行痕迹,鞋子上又确实没有血迹,这说明凶手不是采用拖行的方式。”
钱队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他从口袋中掏出香烟,慢慢点上,抽了一口,这才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