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的,活跃的,她的头发散落在阳光里,撒到凌风眼睛里的,那样活鲜鲜,光艳艳的女人肉体。
凌风想要拥抱她。
但是,事实上凌风很快就反应过来,同样也礼貌地和她握手。
“姓凌,名风,美女喜欢叫我老公!”
赵灵儿又重复:“赵灵儿!”
尔后,赵灵儿又像是咀嚼一样,扭过头去一遍遍悄声细语,只是她不知道,他的声音全部落尽了凌风的耳朵里了。
她一遍遍地回味一样“老公……”
尔后,她又突然“噗嗤”地笑了。
………..
狗是人类最先驯化的动物之一,在农村,几乎每户人家都会养一条狗,目的不一,有些人只是为了看家护院,而有些人把狗当做猪来养着,给它食吃,让它跑动,最后它终于跑进了人的肚子里。
那些都是最司空见惯的了,没有人会把它们的生死放在心上,仿佛狗代替猪完成了本不属于它的使命。
可是狗也到了城里来了。
不一样的是,城里的狗都不叫,不会叫的狗才咬人呢!
夜晚,梦露酒吧。
摇曳的彩色灯光照射在人们舞动的身躯上,一个磁石一般的男声催促着着他们的热情,时间在这喧嚣中仿佛很漫长。
二楼走廊尽头一个包房里,三个人坐在昏黄的烟雾中。
两个人已经有点醉了,桌子上杯盘狼藉,一个横躺在沙发上,身体在酒精的作用下,团软得像一堆烂泥。
庞绍峰说:“那小子是什么人?现在陈墨躺在医院里,是死是活还不知道”那人呼出来的气里全是酒精,打了个嗝,又嚼着舌头说道。
“就算陈墨能活下来,那只手也是费了,都一天了,也还没醒!”说完又打了个嗝,就闭上了眼睛,鼻孔中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燕天涯显然不满意他,用手在他腰间上戳了两下,说:“你他妈别睡了,你说!那小子到底什么来头?还有,那女的又是什么人?她身边怎么会有那么厉害的人。你他妈平时不知道检点,到处招惹女人,现在倒好,惹到一个厉害的主,”
庞少峰没有回答他,他又接着说道。
“我他妈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屈辱,这要是传出去,咱们以后还怎么在这北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