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阳是主人,又比刘胖子小两岁,因此很客气的给他点了烟。
刘胖子是真的胖,至少二百五十斤,膀大腰圆中分头,一张大脸一双小眼,整个人形象倒是一般,但派头十足啊,一看就是真正见过世面的主。
最主要的是,刘胖子穿着一件皮夹克。
这个时期的农村人在冬天,穿的多是手工做的棉袄棉裤,皮夹克可是绝对有钱的象征,尤其是刘胖子这一件,外皮内毛,领口挂着貂毛领,绝对算是稀罕货!
四个男人喝着茶水扯着淡。
不多时,菜就开始上桌了。
今天的菜,比上回三兄弟要丰盛,因为是特意准备的,主要是招待刘胖子。
李朝阳没事情求刘胖子,就很想与他交朋友,毕竟在这个时代这个地区,想要找个超前的生意伙伴可不容易,刘胖子就是李朝阳的首选。
李朝阳端起酒杯。
大家都端了起来。
按照当地的习俗,这第一杯酒必须东道主来提,而且还必须要有一段敬酒词。
“姐夫,刚子,胖哥!”
李朝阳举着酒杯,先称呼了一圈,然后说道:“姐夫是我亲姐夫,刚子是我拜把子兄弟,但是胖哥今天能来,真是给咱们哥们儿面子,欢迎我胖哥。”
“嗨,这话说得见外了!”
刘胖子爽朗的接话道:“虽然咱不熟悉,可也不是外人,你和刚子是兄弟,我和他是亲戚,何况我刘胖子早就想认识你了,咋地,走一个啊?”
“必须的,走一个!”
李朝阳顺着刘胖子的话,这第一杯酒,四个人碰杯之后,全都一口闷了下去。
“来来来,吃菜吃菜。”
李朝阳热情的大声说道。
“吃吃吃。”
“都别客气啊!”
“我可不客气。”
“哈哈哈……”
一杯酒下肚,说话声都大了。
哥几个吃着喝着,推杯换盏间越来越熟悉,越来越放得开,什么都可以说了。
酒过三巡。
李朝阳就明白了。
刘胖子这个人,确实是个敢打敢干敢折腾的人,去过京都、魔都各大城市,甚至去毛子国卖过皮货,这两年他确实赚了些钱。
但据刘胖子说,他最近走背字,不久前刚从毛子国回来,在家门口被人抢了。
不是仇家寻仇,就是被人给盯上了。
因此刘胖子想回松山镇住一阵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