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有些颤抖。
毕竟像高峰这种人,带走小姨不用说也知道他想要干什么。
而这次还让高峰去警局转了转,不用说,这个时候就算还钱恐怕也不能解决了。
那是要肉偿的呀!
想到这里,我狠狠的锤了锤床沿。
那一刻,我才明白,我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和高峰这种混混相比,在实力方面的差距实在是太过的巨大。
巨大到甚至让我感觉有些无能为力。
不过自从上次打架以后,我感觉我的脾气要大了许多。
“既然上次能把高峰送进警局,这一次也一定行。”
当天晚上我便强行出了院,不过现实又给我狠狠的泼了一盆冷水,那就是天下如此大,高峰到底会把小姨带到哪里去了。
思来想去,自己对高峰真是一点也不了解,最后决定去夜色撩人酒吧试试运气。
不过整整等了两个小时,也没有发现一点小姨的蛛丝马迹。
正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两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过来。
“胖子,眼镜,你们怎么在这里。”
这二人都是和我穿同一条内裤长大的,是我最好的朋友。
胖子脾气直爽,是个嫉恶如仇,为了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的人。
而眼睛瘦的像一根竹竿一样,不过满脑子都是鬼点子。
“我们只是路过,看你魂不守舍的样子,出什么事情了吗?如果出什么事情的话,告诉兄弟们!”大鹏拍拍胸膛,倒也有几分霸气。
“是呀!明宇哥,有什么事情可不能瞒着我们呀,我们可是穿着一个裤衩长大的呀。”眼镜小声嘟囔道。
看着这两个兄弟,我的心里面一阵暖流流过。
小姨这件事情虽是自己的私事,但如果不实话实说,那也太不够朋友了。
现在小姨虽然处于极度危险边缘,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
听我说完后,胖子和眼镜都眉头都快皱在一起了。
高峰这个人,他们虽然没有见过,不过对高峰这个名字,他们还是很清楚的。
“他是这里的黑社会。”
听到黑社会这三个字,我感觉被人在寒冬泼了捅冰水,并不是醍醐灌顶,而是透心凉。
混混和黑社会之间的差距不言而喻。
“明宇,你放心,大家是兄弟,这件事情交给胖哥我,不是我说,就是高峰见到我也得给我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