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钞引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有价证卷。宋时,盐、茶、矾等生产与运销都是政府专管专卖的。政府发给特许证明(即“引”)后商人才能到产地支领、运销。领取并运销盐的证明称“盐钞引”或“盐引”领取茶的证明称“茶钞引”或“茶引”;领取矾的证明称“矾引”,并分大、中、小三种,大引为“一百斤”,中引为“五十斤”,小引为“三十斤”。商人在京城货物纳钱,得到特许证明“引”后,即可携往茶场、盐场及矾场收领货物,再运至各地贩~卖。当时,盐、茶、矾是最能赚钱的买卖,商人们都乐于经营。所以作为茶、盐、矾这类特殊商品买卖的证明“引”也可以高价出售,起到了有价证券的作用。
“引”的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军需关系,允许商人把谷物、木材等出售给外地驻军,由驻军发给“引”到京城榷货务取钱,然而,这些“引”往往不能立即换成现钱,因此,有的就被商人出售。金银交引铺就是承担这类交易的铺席,并从中收取手续费。这种钞引买卖除了用铜钱交易外,还可以用金银交易,而且金银值大体积小,携带方便,是大宗盐钞引交易的最佳方法。《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之〈〈靖康纪闻〉〉中载:“又诏,纳金银人,计直给还茶盐钞云云”。〈〈宋史.食货志〉〉卷百八十〈〈钱币〉〉载:“(绍兴)二十九年,令命官之家留见钱二万贯,民庶半之,余限二年听转易金银,算清茶、香、矾引之类。”各类“引”也可以用会子交易。〈〈宋史.食货志〉〉卷百八十一〈〈会子〉〉载:“(宁宗嘉定五年)湖广饷臣王釜,请以度牒茶引兑第五界旧会。”“(乾道)五年,令货务都茶场,将清算茶盐香矾钞引,权许收换第一界。”
(二)金银器饰和金银货币的买卖和兑换
这里着重阐述金银货币的买卖与兑换。
南宋京城临安工商业繁荣,百姓生活富裕。而政府在征税、支付军费、赈灾、赏赐、官吏薪俸等多采用金银,这势必导致作为贵金属称量货币的金银大量留入民间。相对而言白银的使用更为广泛,人们甚至在衣食住行等方面也直接或间接使用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