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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这么多天,泥土中的微生物要是把它分解尽了,那么这个方法就行不通!要找到案发第一现场,就要找到那个叫血无情的黑衣人。
于欢欢陷入沉思:那夜,听血无情的口气,于欢欢的死应该和他有关。这么说于欢欢最后的记忆就是那夜傍晚,一个人在破旧的院子里发呆。之后就是血无情出现,于欢欢胆小被吓死了,血无情以为于欢欢只是昏睡过去,又想神不知鬼不觉的除掉于欢欢,让自己置身朝廷追捕之外——栽赃陷害,这一招虽然老套,却能让他金蝉脱壳。那么于欢欢咽气,到我穿越过来,血无情有一整夜的时间布置。
“哎!”于欢欢捂着头叹气,在这个没有指纹对照,没有DNA识别仪的古代,她这个法医还真是有点憋屈。
按照血无情的性格,一整夜,足够他设计了。
“真的滴水不漏吗?真的滴水不漏吗?”于欢欢揉着自己的太阳穴,这个该死的老天,完全是想整死她嘛。
“有了!”于欢欢一拍桌子,最简单的真相藏在最简单的地方:我可是法医啊!尸体很容易能说明问题啊。
“想什么呢?想得这么出神,本座在这里呆了这么长时间,二小姐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血无情坐在于欢欢的对面,自顾自的开始斟茶。
“来……”
“嘘!”血无情亮亮手中的银丝,“二小姐是个聪明人!”
“你来干什么?!”于欢欢压低声音,沉着脸。
血无情轻声一笑:“怎么?终于不装了?看来这才是二小姐的本色嘛!心细如尘,任性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