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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叫出声来。看着那些女生,再看着那已经变形的课桌,秦凤歌咬牙切齿喘着粗气,心里盘算着如何出这口恶气。对!一定要报复的,秦凤歌岂是善罢甘休的人!周大同,你他妈的欺人太甚了!我秦凤歌不会饶恕你的!
想到这里,秦凤歌快步走出教室来到了操场上。正在打篮球的郑小秋发现秦凤歌的身影,忍不住开玩笑道:“小秦,不好好在教室里听你的‘要啃肉’,跑出来干什么?想学怎样打球吗?
郑小秋之所以开这样的玩笑并不是没有根据的,秦凤歌身高一米八零,在整个高中虽然不是最高的但也算比较高的那一类。但有如此先天条件的秦凤歌似乎并没有运动细胞,每当他打球时,不是被判走步就是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投出“三不沾”。虽然他也曾反复的练习过,但收效甚微,遂逐渐放弃了打球的念头。
这时秦凤歌原本心情就不好,听到郑小秋侮辱了自己不会打篮球的同时也侮辱了自己喜爱的摇滚乐,心中的怒火终于爆发了:“操!球打得再好有他妈屁用?有本事和我单挑!你敢吗?”
郑小秋应该感到庆幸,如果自己不是秦凤歌的好哥们儿,此时一定会被对方打倒在地。郑小秋和秦凤歌是好朋友,他很清楚秦凤歌的为人,他知道,这句话只不过是他在发泄心中的不愉而已,并不是真的向自己的好朋友发起挑衅。
话虽然这么说,但郑小秋不敢懈怠,他放下篮球走到秦凤歌的身边,关切地问道:“怎么了小秦,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刚才周大同带着一帮人来咱们班找我茬来了。”
“动手了吗?”
“没有,他们人多,我怕打不过,服软了……”
郑小秋拍了拍脑袋,后悔刚才没在班里,害得秦凤歌受了如此大的窝囊气。
整个高三年级,甚至整个光明中学,也许人们对郑小秋这个名字并不是很熟悉,但要是提到他的绰号“大个”,大多数人马上会闻风丧胆。不错,“大个”就是身高一米八八、打球和打架在校内都鲜有敌手的郑小秋的绰号。秦凤歌和郑小秋是同班同学,同时二人也是好朋友、好哥们儿,他们两人之间的友谊,正应验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