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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头看向身边的这个男人。
副驾驶上的这个男人身上的血一直都在不停的向外流淌着,整个人也昏迷了过去。
如果现在我将他扔下车,我又怕一会那几个流氓在追赶上来,那么我刚开始就不应该救他,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估计就是这个道理了吧。
如果在这样下去我真担心他会血流而亡,会死在我的车上。
如果警察查起来,到时候我可真的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啊。
不行,我不能见死不救。但是我该去哪里救他呢?如果现在我将他送往医院的话,那想必一定会惊动警察了,这一来我并不知道他姓谁名谁,二来他到底是什么来历我都不知道,如果我贸然将他送往医院说不定还会出什么岔子。到时候估计会将自己都搭进去。
我这找谁惹谁了?我跟他无冤无仇的怎么就将我卷进这场是非中了呢?
思前想后,我决定将他送往我们夜场姑娘经常治脏病的地方,在那里不会有人多问,再说也比较隐秘一些。
说好听点是个诊所,说不好听点就是夜场小姐治疗脏病的地方。
那是位于一个破旧小楼里的小诊所,夜场的小姐们,平时伺候的并非都是健康之人,往往在不知道什么情况下就染上一些乱七八糟的病,最为常见的就是性病,一般夜场的小姐们不会去正规的医院接受治疗,怕的就是见光,如果一旦被知道得上了性病。就将会被开除离开夜场,所以很多小姐们就会选择这种见不得光的地下小诊所就诊。
想到这里,我急忙载着这个满身是血的男人前往这家诊所。
因为之前的时候,陪着圈里的小姐妹来过这里抓过一次药,有时候并不是一定是因为得了脏病才会来这里,很多小姐们也会选择来这里买一些良药,为的就是给自己一个心里预防,虽然说我曾一度的认为那的大夫给开的是维生素C,但是我想简单的包扎伤口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吧。所以我很庆幸我还能记得去诊所的路。
我载着这个满身是血的男人终于到达诊所,但是此时的他已经进入了昏迷的状态,任凭我怎样叫他都没有反应,看着满身是
主角叫叶晓菲陶文乔的小说叫《欢场旧事:我就是红牌》,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莫安心最新写的一本言情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他只是抢劫的,看到他手臂上的伤我才联想起这几天听其他姐妹说的事,好像是有一伙人正谋划着要收拾谁。好像看出了我的猜测,那个男人淡淡的点了点头轻声说:“有人追杀我,让我躲一躲不会连累你的!”我刚要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