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妆容极淡,甚至连眼影都没有画,耳际跟脖颈不戴任何饰品,但就是这样的简单,越发衬得她肤白如雪。
察觉到旁边投来的惊艳视线,她转过头,冲那几个在等电梯的男人礼貌一笑。
有异性正想过来换个电话号码,宋倾城先一步走向接待台,工作人员听到动静抬头,她认识这个女孩:找沈彻?
对。宋倾城冲她笑了笑。
……
宋倾城找到沈彻时,那厮正翘着腿躺在过道休息区的沙发上玩手机,边牧犬则趴在地毯上抓咬一个彩色铃铛球,偶尔晃动毛发蓬松的大尾巴。
发现有人过来,沈彻赶紧起来,藏起手机又去扯褶皱的制服,想摆出敬业好员工的形象,待看清是宋倾城,狠狠松了口气,捂着胸口咋呼:搞什么,我以为我们领班来了。
你就是这么照顾狗祖宗的?宋倾城拿下巴指向边牧犬。
沈彻灰溜溜的摸了摸鼻子,心虚过后,他反问:这个点,你不在酒吧怎么上来了?
被别人抢先一步。
沈彻的注意力落在宋倾城的裙子上:什么时候买的,不便宜吧?
嗯,七百多。宋倾城边答边走到边牧犬旁边,蹲下了身。
不远处的包厢门打开——
沈彻,去小厨房端些水果过来!可能人手不够,对方交代完匆匆回了包厢。
宋倾城转头问:要帮忙么?
沈彻瞥了眼她的脸,他在会所工作三年,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其中不乏衣冠禽兽,今晚在包厢里打牌的那些人,谁能保证不会有色中饿鬼,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摆摆手:不用,小厨房就在前边。说着,瞧见边牧犬,想起自己的职责所在,只能对宋倾城道:那你帮我看着狗祖宗,我很快回来。
宋倾城点点头。
目送沈彻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她才慢慢收回视线,重新看向自己跟前的边牧犬。
橘黄灯光下,边牧的毛色光泽很好,没有多余杂毛。
——就是不知道,这种狗咬起人来疼不疼。
沈彻刚端着托盘走出厨房,对讲机就响起电磁波浮动的声音,他空出一手拿过对讲机,刚打开就听到领班气急败坏的声音:让你看着狗,你倒是跑哪儿去了!知不知道那狗现在咬伤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