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边,车门打开,一名发型蓬松,身着西服的青年跨了出来。
“好他娘装比!”
“你去装一个看看?他家里有钱着呢,你看他穿一套范思哲,古驰鞋子,手表厉害了,江诗丹顿的,这一身够你奋斗好久咯。”
“这些估计也就他的日常穿着,我要赶上他,得去给女朋友过六十大寿。”
“我有这样的男朋友,做梦都笑醒。”
李喆这等优质的富二代引的许多过路学生驻足议论,眼底藏不住的羡慕和嫉妒。
李喆在911后座捧出一束红玫瑰,整了整装走近路过的出众女子,挂着自以为帅气的笑容叫道:“秋歌,这送你的花。”
“李喆,我说了我不喜欢你。”
秋歌眉宇间透着一抹抗拒,勉强笑道,“我谢谢你喜欢我,但你条件那么好,不一定非得找我呀。”
“秋歌,你跟那些庸脂俗粉没有可比性。”李喆自得道,“我家公司资产过百亿,我是唯一继承人,你和我结婚以后,你还用上什么班,我的钱够你花几辈子的,你安心在家貌美如花就行。”
“我真的没兴趣,谢谢你。”
秋歌挥挥手就要走。
李喆一跨步拦在秋歌面前,皱眉道:“你还在考虑什么?我要什么有什么,我只要追求你一天,谁敢接近你?”
秋歌心里有些怕。
她被李喆死缠烂打好几天了,谁知道在纠缠下去,李喆会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
心乱之际。
秋歌陡然见到路过的江远,眼前一亮,跑过去挽着江远胳膊道:“江远,你来啦。”
江远上回在医务室吃了秋歌多少豆腐,她一直耿耿于怀,这下终于有机会让江远偿还了。
“痴女?”
江远自打李喆出现就注意到了秋歌,下意识就是不想多管闲事,没想秋歌竟然自己贴上来!
李喆见状眼睛仿佛要喷出火来。
他锲而不舍追求秋歌,礼物和鲜花一样不落,却连秋歌的毫毛都没碰过。
然秋歌现在就在李喆的面前,亲密地挽着江远的手,这比私底下被绿了还窝囊。
李喆打量江远几眼,呵,一个穷逼竟也敢染指秋歌。
“放开手!”
李喆喝道,“你知道我是谁吗?信不信我打断你的手!?”
“李喆,你也看见了,我有男朋友,你不要在纠缠我了。”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