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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一位摊主用脚踢了我几下。我明白,那意思是好汉不吃眼前亏--我急忙从包里拿出全部的货款--六十五元,放到年轻仔手里:“只有这么多了!”
收钱的年轻仔数也不数,揣进口袋里,嘴里嘟哝了几句,手一招,全都跟着走了。
“你要还想在这里摆地摊,最好不要招惹他们。”旁边的摊主提醒了我。
又说:
“这些人是市场管理办公室聘请的临时工。你最好先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办好证照再来摆,这样一来管理费收的少,二来你办了证照了,就没有人敢找你麻烦了,记住!”
“谢谢你啊,老乡。”我道了一声谢。
经此一闹,我再也没有什么心情做生意了。刚要收摊的时候,凑巧,遇上几位以前的工友逛夜市,于是相约一起去喝酒。
席间,几位工友都为自己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而相互介绍,彼此祝贺。
“你呢?--”一位工友问我:“听说你在做生意,近来生意怎么样?”
“……再牛的肖邦也弹不出老子的悲伤!一撇写不出一个人字,丫的,我--?还能怎么样,得过且过,过一天算一天呗!”
于是我把这几起摆摊的事情说了一遍。
大家听了都很气愤,但又无可奈何。
临了,一位工友拉住我,悄声说道:
“你这样摆摊子也不是什么好办法。不如从头再来过,我介绍你一条生猛的活路!”
“好事啊!”我有点兴奋,“是什么活路?还生猛!呵呵~~”
“本来是我要去的,但我是有家室的人,孩子要上学,实在是走不开。你就不同了,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也只有你去最合适,如何?”工友带着几分神秘感说道:“实话告诉你吧,就是去澳门当马仔!干得好的话,据说每月的收入有上万块呢!是真的,不骗你的喔。”
“哦!--当马仔?马仔是干什么的?”我有些兴奋,又似乎有些紧张,“先要说明一点哈,犯法的事情我可干不了的!”
“瞧你说的,什么犯法不犯法的。实话告诉你这也是卖力气的活,要说累的话,比在咱们厂子里拉煤球还累上十倍,你想不想去?”
接着,工友一五一十地把事情说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