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尔穿上一款艳丽的紫红色衬衫,再搭配皮大衣,短发用摩丝定型,梳得意气硬朗,竟是这样风流,他领扣系得格外不规整,锁骨被灯火覆没,唇叼着半截烟蒂。
我思索着该如何利用今晚的良机,始终闭目养神的冯斯年忽然睁开眼,他把烟头碾灭的烟灰缸里,火苗熄尽的同时,他问我,“好看吗。”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您说什么。”
他意味不明的眼神盯着我,又重复一遍,“我好看吗。”
我不知道答复什么,一言不发与他对视。
或许因为喝了酒,冯斯年带着几分醉意,他朝前倾身,瞬间逼近我。
冯斯年的脸和我如此相近,从下巴到眉骨晕开一层淡淡的醉红,我甚至嗅到他呼出的气息夹杂着酒味,酒味上头,猝不及防淹没我。他肤色是男子里少有的白皙,尤其在阳光下近乎白皙到透明,不过他骨相生得凌厉英朗,中和了白皮肤的阴柔气。都说薄唇和桃花眼的男子轻佻多情,我想一定有例外,譬如冯斯年。他的眼睛比桃花有味道,更深邃清澈,特别是此刻,我从没见过这样犀利的一双眼,即使醉意上涌,也保持着令人心惊的镇定。
我哑着嗓子,眼角满是风韵,“冯先生好看。”
“哪好看。”
沉郁严肃的男人偶尔露出放浪不羁的面目,真是撩人。
我说,“都好看。”
他面无表情,“男人好看是优点吗。”
我反问,“不是优点吗?食色性也。假如潘安在世,冯先生也不逊色他。”
“是你喝醉了还是我喝醉了。”冯斯年被逗笑,但笑很浅,“他长什么样。”
我双手比划着,“书里的画像脸很长,比冯先生差远了。”
冯斯年注视着我一开一阖的嘴唇,“涂口红了。”
我来不及答复,他又说,“我的助理不需要这些。”
我抬手勾住他衣领,将翻卷的边角抻平,大大方方的姿势作出最亲密的氛围,“冯先生不喜欢我化妆,我明天就不化了。”
冯斯年看了一眼我缠住他衣领的手指,靠回椅背,“我不喜欢的,你都不做吗。”
我明白他要说什么,他在提点我别失分寸。
我一语双关,“对冯先生不利的,我不做。对冯先生有利的,您说不喜欢,兴许口是心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