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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多了烧得慌、好心怕我饿肚子......
我想不到任何正当理由。
他是为了羞辱我。
毕竟,我可是为了「钱」离开他的。
所以,他现在以我可望不可即的身份实力出现在我面前,第一件事,就要找回属于他的尊严。
这方式也太幼稚了。
不过,它很管用,成功地刺激到我了。
但我不会怪他。
晚上,我躲在被窝里,闭上眼睛,竟然全都是程重的面容。
半个小时后,我起身吃了药,又回到床上,苦笑着闭上眼睛。
程重,我花了这么多年的时间忘记你。
这么多的努力,也抵不过这时隔几年的一面。
所以,我还得再努力一点!
4.
第二天下班,我开着老板的车回了学校。
很久没有回来,一花一草都和上一次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再次站在这里,那些美好和甜蜜,已经变成了回忆。
我来时,并不知道他在哪里等我。
逛遍了大半个校园,我都没有找到他的身影。
我脑海中闪过一道灵光,我来到当时我们经常约会的那颗樱花树下。
程重穿着白衬衫黑色的西裤,依旧戴着金丝眼镜,漫不经心地靠在树干上看着我。
我犹记得,当初他也是靠在这棵树旁,不过是简单的白T恤黑短裤。
这都无所谓了。
毕竟,那时候他也绝不会漫不经心。
他对我的一切都很上心。
有一次我说我梦见了一只狐狸,跟他描述了一下。
第二天我就收到了他的小礼物。
是一只毛绒狐狸,好可爱。
嗯......那都过去了。
重要的是现在。
我挪了挪无名指上的戒指,尽量让它那二十块的大钻石闪光能耀眼一点。
等我眼睛都快被晃瞎了,才心满意足地走了过去。
我对程重展露最得体的微笑。
笑得越灿烂,我们之间的距离好像就越远。
「程教授好,你想去哪里?」
我看向他,他只是淡淡瞥我一眼,然后又说道:「去散步吧。」
他说好久没有在学校散步了。
我们毕业以后,就没有再回过校园。
上一次他在学校散步,应该还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
路上,他扫了一眼我无名指的大钻戒,目光顿了顿,露出讥讽的笑容。
「结婚了?」
我晃了晃,说是啊。
得亏这钻戒大,小点还真不一定能看见。
「你动作真快。」
他冷笑一声,说我前天单身今天就结婚了。
我点头,满脸憧憬,仿佛对自己的「假想未婚夫」无限满意,「当然了,他又帅又有钱,遇见了就不能错过!」
程重盯着我,晦暗不明的眼睛里,忽然升起一抹嘲讽,「爱情观果然轻浮。」
嗯......我就是这么轻浮的爱情观,怎么了?
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抬起头,「是啊,穷人家的孩子,可是很难把爱情和金钱分开的,所以金钱也是我爱情观的一部分,哦不对,是......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