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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大树下的长椅上,我带着耳机,悄悄地倾听着游乐园里的喧嚣和欢笑,作为一个典型的双子座O型血的女孩,我亦动亦静。
闹腾的时候,恨不得跳起来抚摸天上的太阳;而安静的时候,却最喜欢像现在这样,一个人静静的站在热闹旁边,当一个旁观者清的客观记录者;无声的观察着眼前来往的行人,或是扬着永不改变的微笑的人偶,在心底默默的猜测着他们的故事。
我一直称自己,是一个喜欢主动人们的神经病,但其实我的心里比谁都向往自由,渴望自己成为那种想不做什么就不做什么的真正自在生活的人,可是在这个人与人永不可能失去联系的现实里,我似乎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也不可能成为自己所想的那样的自在的神一样的存在,思及此,我嘴角扬起一抹嘲讽的微笑。
所以说,我只能像个神经病的一样的苟延残喘。隔着耳机,我听到自己失落的说。
可是,生活就是这样,惊喜之所以称为惊喜,就是因为在你的心情异常平静的情况下,用一个抬眼的瞬间,震惊你一下,然后,就让随之而来的喜悦充盈你的心。
是的,我就是在这样一个平凡的无法用言语描述的下午,阳光已然有些西晒的时刻,简单的一个抬眼,看见正向我走来的他。
他好像也是一个人来的,虽然还隔着几步远,但是我我却还是清晰的看到他脸颊边垂下的白色耳机线,和那个印着一个张狂的彩色海盗头的纯白色T恤,而简单的泛着白色的牛仔裤下是一双高大的蓝色篮球鞋。其实他的这一身打扮,几乎是任何一个20岁左右的男孩都会有的,但就算如此,我还是有相当大的把握,如果又十个男孩子同时穿成这样子,站在我的面前,我还是没有犹豫的会一眼就认出他。
此时,我感觉自己的心,就像是冰山下沉睡已久的神灵,在一瞬间汲取到了足够的能量,蓦地复苏一般,在胸腔里“怦怦”的跳跃着,我甚至觉得自己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瞳孔在剧烈的收缩,当我的眼睛,秒杀掉除却他以外的世间万物,急剧成一个小点,只能注视到那个高大身影的时候,我听到心底那个超文艺的自己说,完了,SARA,你生命中的不可替代出现了。
一步,两步,三步,停下,转身,坐下。
不过一秒钟,我们就同坐在了一张座椅上,而我们之间也不过只是隔着一个人的距离,我却忽然紧张的害怕自己心跳狂潮的声音会被他听去。
原本炎热的夏天,仿佛因为他踩着太阳余光的出现,而吹起了丝丝的凉风,晒了一天的身体,恍然间被这股子风,吹醒,渐渐缓过神来。
眼下,我能想象到自己嘴角的笑,是多么的不能掩藏,似乎在下一秒就要忍不住从心尖上溢出来了。
孟梦孟梦,和他打招呼啊,就,就说上次那本书好了,也许,也许他还记得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