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会客室,宋枕书一抬头,就瞥见个男人正安静斯文地坐在沙发上等着她。
见到她后,男人抬头,露出清俊温润的一张脸,眉眼也是难得的干净平和。
宋枕书觉得有些眼熟。
还没想起是谁,男人笑着介绍:“宋小姐,我是来余思小姐的经纪人言玺,是来跟您对接接下来与余思小姐有关南城的巡演的。”
余思两个字响起的一刹那,宋枕书这才反应过来。
言玺,余思那个舔狗男朋友。
真挺孽缘的。
随后,她又回过神,照言玺的意思,余思这是要回南城了?
收起心中的杂念,她公私分明地握了握言玺的手,笑着点头:“您好。”
两人聊的是巡演的安排。
但宋枕书还是嗅到其中一二,余思确实打算回南城,至于会不会离开,还是只是短暂回归,就不清楚了。
余思这个男朋友,也挺有意思的。
看得出,言玺并不了解巡演的工作安排,但也挺舍得砸钱的。
关于开销这方面,是丝毫都不吝啬。
更重要的是,像是对余思和盛淅那档子事一点都不了解。
快结束的时候,言玺温润的眉眼还流露着温柔的宠溺:“阿念这段时间心情不太好,要是巡演结束,顺利的话,我想带她出去玩玩,散散心。”
宋枕书没打破言玺的美好期望,内心却不无怜悯地想,要是顺利的话,余思应该就要成了盛夫人吧。
但毕竟双方只是公事上合作,宋枕书没必要在私事上多置喙什么,笑着点点头:“那希望接下来一切顺利。”
谈完合作结束后,宋枕书惯例请言玺这个合作方吃饭。
上了车,言玺又多看了她两眼,忽地若有所思地开口:“宋小姐,恕我冒昧,你和阿念倒是看上去有几分相像。”
他的语气满是善意,并不让人觉得唐突。
宋枕书愣了下,礼貌地笑笑:“那是我的荣幸。”
城西的私人餐厅隐晦安静,宋枕书带着言玺去用餐。
也挺不巧的。
宋枕书去个洗手间的功夫,就撞上了和盛淅一起来吃饭的那群发小。
“余思和那个男朋友怎么还没分,瞧盛淅那脸色,差点要把餐厅炸了。”
“啧,人家小两口情趣呗,你真以为余思把那个男朋友当回事,这回不都没把人带过来。”
“说到底,还是当年宋枕书爬上盛淅的床害的,不然余思也没那个必要怄气这么久。”
“放心吧,宋枕书算什么,余思回来了,盛淅就不会放她离开,这两人有的纠缠呢,宋枕书才是可怜的那个。”
宋枕书脸色淡淡的,她擦干净手,像是没听到那群人的议论声。
然而等她往回赶的时候,还是出了茬子。
她回到包厢时,言玺已经离开,很快给她发了消息过来:“宋小姐,阿念恰好在餐厅,我先带她回去了。”
言玺……这是撞上了余思?
言玺既然走了,宋枕书也没了用餐的兴致,她刚从包厢离开,没走两步,盛淅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你怎么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