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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风,吃晚饭了!
一个中年妇女,穿着一身洗的有些泛白的灰色裙袍。裙袍上还打满了青一块黄一块的帆布补丁。
妇女正站在烟囱袅袅升烟的厨房前,朝着一个正坐在内院一棵大枣树,目眺远方的八九岁孩子催促吃晚饭。
日落西山,晚霞染红了四围全是延绵起伏高山的小山村。
这个村子,叫落霞村。
落霞村,名字虽然美丽,但经济却是人口数十亿的洛缘大陆为数不多的贫困山村之一。
整个山村,四周环绕着延绵起伏,纵横万里的高山,坐落在山谷间,与世隔绝。这里,距离最近的小城镇,骑上田间开垦用的牛车,至少也需要十多天的时间,才能到达。
因此,落霞村全村上下一百五十多人口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田园生活。
幸好,整个村的村民们都非常勤劳朴实,种田耕地、砍柴捕猎,不仅是村里男人们的事,连妇孺和儿童都能出到一分不小的力。
落霞村的男人在山里生活了一辈子,喝的是山泉,吃的是自家种的稻谷粮食和山间野味,因此,有着极其强健的体魄。因此,他们的后代,山中的一群孩子也是继承了各自老爹的优良基因,生的孔武有力。
就算平常一个八九岁大的孩子,都长了十二岁孩子的个头,吃山水长大的他们不仅充满了纯真和快乐,身体也茁壮健康。
太阳下山了,落霞村上上下下一共六十多家村户都开始各自家中翠烟袅袅,男人们也从田间背着锄头和钉耙回来了。
一群八岁至十二三岁,年龄不等的孩子们在村子里穿行来去,足足四十多名少年儿童在日落西山的村子里玩耍嬉闹,也是一件颇为壮观的事。
他们脖子额头上满头大汗,一个个都是补丁满身,但穷困并不能影响到他们脸上洋溢的笑容快乐。八九岁十多岁的孩子,况且常年与世隔绝,他们懂的什么?
然而这个叫小风的八九岁少年与其他的孩子明显不一样。
内院的大枣树粗状,高大,起码有十多丈高。小风坐在枝头顶端,便可以看见全村所有人的动向和情景。
此时,他眼神中平平淡淡,并没有因为看到其他孩子的嬉戏玩耍而觉得心痒难耐。
一眼看去,他的眼神似乎多了一份同龄人所没有的冷静和成熟。
不仅如此,他的个头与村里的孩子也有很大的区别。村里面随便一个七岁左右的孩子,都有着比他还高的身材和壮实有力的身板。
小风,给人的整体感觉,只有两个字,瘦弱,完全不同于村中其他孩子的体格。
他瘦小的身板在高高的枣树上任由高空的山风摇曳着树枝,对于母亲的催促吃饭,没有理会,一双迥然有神的眸子,若有所思的望着村外的延绵起伏的高山。
听村中大人们说,每到初一十五,当村里人要翻过千丈高的高山群,去距离村外几百公里的小城镇采购年货之时,就会经过其中一座山顶的一家道观。
那道观中,居住着胡子花白,眉毛长的甚至拖到地上的老道长。
小风还听说,那位老道长年纪起码有两百五十多岁。
两百多岁是什么概念,落霞村,一个四口之家,所有人的年龄加起来,可能还不到。
甚至,村里有个长的魁梧高大,胆识不错的黑脸叔叔,甚至还翻过道观的围墙,见识了老寿星几年前大摆二百五十岁大寿时的情景。
这,还不是最令小风感到诧异的事。
听黑脸叔叔说,当时他躲在道观内院角落,朝着观内宽广的场地偷眼看时,竟然看到了老寿星凭空漂浮的情景。
人怎么能够不借助外力,便可以凭空漂浮?
在成年人眼中,绝对是天方夜谭的事。但在小风的小小心灵中,却一直对这件事非常在意。
孩子,爬那么高很危险,都说了几百遍了还是不听。快,听娘的,下来吃晚饭。
中年妇人仰着脖子,有些担心。
小风虽然时常作出出人意表的事,令人担心,比如爬上高高的枣树,比如带着一大帮村中的孩子想翻越千丈高山,参观山顶的道观,比如瞒着全村所有人,独自一人赤着草鞋走遍几百公里的地,去距离他们最近的小城镇。
即便经常作出一些怪异的举动,让她和自己的孩子他爸担心,但是小风也有着十分可贵的天赋和优点。
小风三岁便能看书写字,六岁那年,便已经记住了洛缘大陆三十六万个通用文字,连村中最有学问的教书先生孔云都啧啧称奇,自愧不如,
爹回来了。
小风眯着眼,看到了村外石子道上,一个身材高大,肩膀厚实的粗布汉子挑着两担干柴迈着沉稳的步伐,进了村子。
那是小风的爸,叫莫强。
小风看着爸走到了自家门前,放下两担干柴,开了围住内院的木栅栏,这才像猴子一般,十分迅速灵巧的下了高大的枣树。
爹,吃饭了。妈和我都等你呢。莫强摸了摸莫小风的一头的黑色短发,欣慰的笑了起来。
虽然自己的孩子平日总会作出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但是他的懂事和天资聪颖,还是令自己和孩子妈十分宽慰的。
莫强将干柴放进柴房,接过小风用井水浸泡后地毛巾,擦了擦满头的大汗笑道,顿觉凉快舒爽。
阿兰,你看看咱们家孩子,多懂事。
莫强将毛巾挂好,显得十分开心。
看把你乐的。小风刚才还爬内院的枣树呢,别以为他多懂事。
莫小风母亲秦兰,村里人都叫她兰嫂。
放心,我经得起夸。
小风坐到堂屋的凳子上,拿起筷子,问道:妈妈,今天烧的什么好菜?好香的味道。
兰嫂将挑柴的扁担收好,从厨房端来两盆蔬菜和一小盘红烧肉。说道:今天你俩有口福了。阿宝他爹,今天在深山用长弓射中一只兔子,刚不久,送了一只兔子腿过来。咱们今天吃红烧兔肉。
莫动的射术一流,又准又狠,经常能射中山中稀罕的野味,占了他的光,咱们也吃到不少野味啊。
莫强端起饭碗,开心的笑了起来。
莫家二兄弟,老大莫强,老二莫动,在整个落霞村一百五十多口人中,也算比较有名的人物。
莫强腿功一流,善于攀岩爬树,因此总是上山打柴,家常便饭。
老二莫动,二十多岁时,偶尔一次去城卖山中贩卖捕猎到的腌制风干的野猪肉时,机缘巧合,和一名县城来的身穿金色铠甲的将军结下善缘。他一手出类拔萃的射箭之术,都是同那位金甲将军学来的。
至今为止,莫动还记得那名金甲将军的名号——天威将军。
老二箭术一流,阿宝也继承他爹的本事,能够百步穿杨,将来一定有出息。
吃饭中,兰嫂说道。
嘿嘿,阿宝继承他爹的本事,我莫强的儿子不也继承了我的本事。攀岩爬树,腿力可是相当了得,将来一定比阿宝还有出息。
莫强饿坏了,三两口扒完碗里的饭,这才大嘴咀嚼着说了这么一句话,饭在口中,说话都有些含糊不清。
老爸说的对!
莫小风双手举起筷子,与莫强站在同一阵营。
爹,您吃饭慢点,没人和你抢,多吃点兔肉,听说兔肉对身体大补,尤其补肾,对您老好处最大。用的着!
臭孩子,哪里学来的这么多不正经的玩意儿。
莫强嘴角挂着笑意,举手要打,莫小风赶紧钻到饭桌下面。
君子动口,小人动手,我虽然是您儿子,你可不能乱来,洛缘大陆,可是讲法律的地方。
你们俩,没大没小,别闹了。
兰嫂看不下去了。
莫强抓住了莫小风屁股,本来要开打,听到兰嫂这句话,这才停止了嬉闹。
臭小子,当初就不应该付六十多贯吊钱,让孔云先生把家里五百多本所有的书都借你观看。你倒好,学了书上的知识,便来取消老爹。
莫强可清楚记得,自己儿子八岁那年,只花了半个月的功夫,便将教书先生孔云书房所有的书籍都看了个精通,还不小心饭破了五本,在雨水中浸湿了两本。
当年小风看书时痴迷的模样,连刮风下雨都浑然不觉,顶着电闪雷鸣,一个人躲在四壁漏雨的柴房中废寝忘食的看书。
好汉不提当年勇,男儿只问今后事。
莫小风一句话又把莫强憋的够强,提拳要打,结果仍不能如愿,照常被兰嫂阻止。
一家人吃着饭,其乐融融
吃过饭,趁着二老劈柴洗碗清理家务的当口,莫小风轻手轻脚,独自一人出了内院,往村外的大山而去。
莫小风,你去哪,站住。
当莫小风经过隔壁家门前的时候,一个十一岁左右,长的黝黑高大的少年站在门口朝他大喝。
莫小宝。
莫小风不用看,只听声音,便知道是二叔家的儿子。
二叔结婚比自己父亲要早上几年,因此,虽然莫强是老大,但生的儿子,还没莫小宝年纪大。
两天前,我打架输给你,完全不能作数。你知道我擅长射箭,你腿上力量了得,我不能用弓箭本来就输了一大半,因此,咱俩还得分出个高低,看看谁才是村里最有能力的人。
两天前,因为全村孩子争闹谁才是村里最有能力的人,一众推举之下,最多票数的便是莫小风和莫小宝。
莫小风迫于无奈才和莫小宝打了一架,结果小宝落败。
明天吧,今天天色晚了。
莫小风脚下奔行如飞,撂下一句话,便跑出去老远。
嗖!
奔行中的莫小风突然一惊,脚下一个急刹车,整个身体往后仰下。
一只翎毛有羽的钢箭擦着他的面容,险险的擦脸而过。
莫小风直起身,还能感觉到刚才脸部周围的空气火辣辣的劲力。
莫小宝手握长弓,上箭拉弦收手的动作还没做完,已见到莫小风跑没了踪影。
别跑。
莫小宝年方十一,虽然未摆脱稚气年幼的鲁莽,但毕竟有些明白事理,下手知道轻重,要不然,凭自己百步传扬的一箭,肯定让对方后脑勺出现个透明窟窿。
他刚才的一箭,只是为了震慑住莫小风,让他停止前进。
没想到,远远只听到对方的声音随山风送来。
神经病。
这一句轻飘飘的话,立即将莫小宝气的脸色涨红,过了好一阵,才悻悻收起长弓,进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