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毫无灵力,比个凡人还不如。
“我身无长物,不晓得如何报答你。”
大快朵颐洛梧歌端来的食物,我也没忘记报恩这回事,祖父曾经对我说过,天道是个玄妙的东西,纵然他身为这创世的父神,也是参不透的。
参不透,就得保持敬畏。
就比如我如今这般,欠了洛梧歌一桩恩,现在不还,早晚也得在别处讨回来。
“我什么也不缺,就缺一个妻子,你可愿以身相许?”
洛梧歌拂袖而坐,眉目如画,却像蒙着一层模糊的水雾,寡淡的紧,我揉揉眼,突然觉得眼前的食物也变得无味,人间有个词叫……秀色可餐对吧,这厮身为一个凡人,容貌委实好看的很。
然而对于洛梧歌说的以身相许,我也算了算,他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凡人寿数短的厉害,我顶多陪他走个几十载,就能还完这桩救命之恩,委实划算。
当下一本正经的点头:“自是愿意。”
我所以为的以身相许跟人间话本子上写的一样,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许,从此携手天下,只羡鸳鸯不羡仙。
直到洛梧歌带我回家后,我才发觉自己委实天真了些。
洛梧歌是北海边一个小国的太子,听起来威风,实则是个备受排挤的人,这不,从一路上刺杀我们的人数来看,洛梧歌前面的人生过的实在难以想象。
我拍拍手,用袖子擦掉嘴角粘上的桃花酥,这次人数有点多,不知道洛梧歌搞不搞的定,算了,我身为一个大度的神仙,怎么也该帮他一把。
灵力只恢复到能使些小仙法,我嫌弃的甩甩头,捏了个诀,顿时四周刺客齐齐消失,连影子都不留。
洛梧歌收剑,眼角抽了一抽:“你把他们弄到哪去了?”
我默了一默,十分诚恳的解释:“听说山里风景不错,我做个好人送他们一程,你不必如此看我,我自然不会要他们的性命。”
洛梧歌目光如炬,望向附近唯一山头:“据说山里环境甚好,只是被狼群占领,没人敢进去观上一换。”
我郑重点头:“想来他们武功高强,是不畏惧些畜生的,此次开山,也能令更多的人观上一观,算是一桩善事。”
洛梧歌伸手过来替我擦了擦嘴角,甚是郑重的表示赞同:“你说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