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定的尘埃。草尖上的雨滴在阳光洒向大地密林时化成水雾,投降云的怀抱,静静蛰伏等待下一次砸向大地的余音绝响。
“姑娘,从今天起你不需要坐马车。”路远航不卑不亢的声音传来。一个侍卫牵了一匹枣红色的马过来。毛色纯净,纹理分明的肌肉闪烁着健康的光泽。
凌烟歌内心欢喜,忍不住感叹“好马”。她的身形在女子中已经算是偏高,可这马比凌烟歌高出半个身子,不安的踏着马蹄,马头高高扬起,一看就不是个温顺的主。
“这马以后是不是就归我了?”凌烟歌偏着头看着路远航。
“只要姑娘你能驯服它”路远航不看战长缨飞来的眼刀,笑的不怀好意。
“好,谢谢路统领送林陌好马。”说完,翻身上马。
马不住的旋转,抬腿,后仰,不肯屈服于人,成为谁的坐骑。
凌烟歌双腿夹着马腹,扯着缰绳的双臂不曾颤抖放松丝毫。路远航心底生出佩服,战长缨眯着眼看着马背上的人,有欣慰有担忧,尤其是看到握着缰绳的那双纤纤素手有鲜红溢出,眸色暗了暗,却抿着唇未发一言。
这马不是普通的马,是战长缨从草原最剽悍善骑射的通古斯族那里所得。每年由处于发情期的最烈的母马与同处发情期的头狼交配所生,必须是两个种族的佼佼者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才能产出这样的马,本就产量少,还得自幼放逐狼群,与群狼为伍,又有一部分弱者会被狼群分食,能生存下来的数量再减,可想而知等到成年,数量是少之又少。放眼天下,也找不出几匹。
这种马性烈难训,然而一旦认主终生不弃。战长缨的马就是那少之又少之一。
凌烟歌自然不知道这种马有多珍贵难得。她自小在王府经常骑马,在现代又学过芭蕾,钟爱滑雪,平衡力与体力比普通女子好太多,所以对马的驾驭能力就强,始终能在这匹烈而不服人的马背上保持平衡不被狠狠地摔出去。
觉察出背上的女子不那么容易对付,这马转换了策略,渐渐的安静了下来,不再左右腾挪用尽办法要把凌烟歌摔下去。
凌烟歌因为集中精力控制马而紧绷的身体刚刚放松,就在此时,昂头,抬蹄,一个接近于九十度的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