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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不够义气呢!当然,我不能那么说。我也看清形式了。好死不死,穿了呗!不光穿到牢房来了,还被当成劫狱的了。
“我也不想来啊!”这可是大实话,说到这儿,我悲从中来,又嚎啕大哭了起来。
马公公有些不耐烦了,“丫头,别考验咱家的耐性,对你可没好处!”说着扬扬手里的鞭子,一指对面的人,“你可识得此人。”
我抬头看去,很无奈地摇头,“不认识。”
眼瞅着鞭子又扬了起来,我惊叫,“我还没看清呢,让我看看他的脸!”
马公公一示意,一个手下过去,抓起那人的头发,让他的脸露了出来。鬼呀!我差点叫出来,那人一脸的污血,眼睛都肿得睁不开了,纠结的头发和寸长的胡须上都是血,一缕一缕的粘在一起。
我哆嗦着,“这……这,别说我没见过他,就是见过也认不出来啊!”
马公公也扭头看了看,颇有些惆怅地自语道:“也是,都看不出本来样貌了!”
我乘胜追击,“公公说得在理。其实刑讯贵在取得有用的讯息,若像这样将人打得面目全非,还有什么意义?别说想救他的人认不出他来,公公您别误会,我不是说我,我是真的不认识他,我也不是跑到这儿救他来的。就是他的仇家经过他面前也会视而不见,熟视无睹,径直离去!……”
十分钟后,我继续滔滔不绝。
“那您费了半天的力气将他抓来是为了什么呢?就为了毁了他的容貌,让人都认不出来吗?……所以,我认为,刑讯不该打脸,现在我连他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您非让我承认我是来救他的,太强人所难了!……”
我是有这个毛病,越紧张越话密,叙叙不停,有如唐僧上身一般。我想这是一种生理现象,在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演讲中可以让我的大脑麻痹,忘记紧张恐惧。问题是,在这种状况下,通常没有什么逻辑思维而言,我只能颠三倒四,车轱辘话说来说去,不知所云。
就像此刻这样,我口吐莲花般地没完没了,不知说了多久,终于感到口干舌燥,渐渐停了下来。屋里一时变得安静极了,很是突兀。所有人都跟见了外星人似的看着我。我一阵心虚,只等着挨鞭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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