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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遭遇的事情说了下,正说着,便听到门外有人在喊:“人呢?老板叫你们过去,别在房间里玩了!”
说着,那人便伸手拉开了门。
电光火石的瞬间,我猛地转身,快速拔出匕首,一把就扎到他的喉咙上。
他瞪大眼睛,喉咙里想发出声音,却已布满了血液。身子颤抖了几下之后,便栽倒在地。
该来的,总算来了。
将匕首收回,我回头看了一眼黄色皮肤的女子,低声说道:“我叫何一口,先去干一件大事,如果有缘,再会!”
说罢,我一个纵跃,便冲进对面的三层洋房。
身后,那女子轻声丢了一句:“我叫莲。”
我的耳力极好,即便她是在自言自语,我也听得一清二楚。
枪依旧背在我的肩上,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不希望碰它。如果可以,我希望用手中的匕首,将整栋楼里的畜生们屠杀殆尽。
冷兵器的优势在于悄无声息。中世纪罗马的刺客们,仅用两把袖箭,便可出入军营如无人之境。依靠的便是灵活的身手,和悄无声息的暗杀。
藏在暗处的冷兵器,将会是所有枪械迷的梦魇。
进到三层洋房后,我没有顺着楼梯攀爬,而是跑到了弄堂的另一端,攀附在外侧窗户上,静静的等待着。
很快,又一连串脚步声传了下来。
“怎么回事?让你去叫个人,这么麻烦……”
我静静的等待着,直到那人走下楼梯,来到我正前方时,我双手扒住门框,如饿虎扑食一般,扑了过去。
那人在被我扑倒之前,喉咙便被我割断。身子软绵绵的倒在地上,发出不大不小的声响。
我迅速将尸体拖进楼梯下的小屋,旋即转身,再次回到窗户外侧。
上面到底有多少人,我不得而知。不过倘若他们一个一个下来,我保证他们所有人,都见不到明天早晨的太阳。
这一次,我等待的时间有点久,从十点多一直等到十一点半,再也没有人下来。
这期间,我从窗户外侧攀爬到三楼,却发现三楼的窗口已经封死了,无法从三楼外侧进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等来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
声音是从楼梯下方的小屋里传来的,是被我杀死的两个黑人的手机。我正犹豫着要不要冲过去关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