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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用去逃避死亡,因为这是我们每个人的最终归宿。不过,相比离开的人,留下的人更是难熬。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本子”要选上这个男人,对了,本子是我对这本笔记本的称呼。或者应该这样说,我从来就没明白过它的所作所为。包括,选上我为“索命人”。
晚上听见母亲给父亲打电话,客厅的钟表的时针指向十一和十二的中间位置。等他们打完,我拉开母亲的门。“妈,爸爸打来的?”
“不是,我给他打的。我喊他打点钱回来给你姑父拿去。你姑父现在已经是这样了,他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我们这些亲戚能帮多少就帮多少。虽然说是医不好的,也没指望能够医好。但是现在给他们点钱,让他在最后的时间里能够过好点。你说是不是。你刘姨也打了钱回来。明天我就一起拿去。”母亲顿了顿,“唐糖,要不,过几天你跟我一起去一趟,去看看吧?”
“可以。但是我怕我到时候忍不住哭啊。”
“那你得忍住,你姑父还不知道自己得癌症。我们准备另外找个时间给他说。”
客厅的时钟敲响零点。
连续几夜,我基本都是睁着眼过去的。
虽然我很清楚这些事情是难以避免的,而且姑父,哦不,这个56岁的男人确实已经到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间。只是让我难以入眠的是,这个执行者却是我。多少有点过意不去。这是我经手的第一个人。接下来还会有更多。
自从前一阵子跌进河里,九死一生之后,我经常这样失眠。本来我应该在那次就死去的,但是不知道是不幸还是幸运,我活下来了。被称为奇迹地活下来了。那天晚上高烧不退,父母都不在身边。可能是请神去了。乡下的规矩,说小孩子跌进水里,就是水鬼把魂给牵去了,所以要给找回来。我当时全身酸痛,至于掉进水里的事情,基本是不记得。额头上的酒精布刺鼻得很。我侧过头,便看见这本笔记本躺在我枕边。说来也奇怪,总觉得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但我确实没有这个笔记本。我伸出手抚摸了一下,之后便爱不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