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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辍学,家里穷得叮当响,是那种早早就要出来打工的小妹。
刚到的第一个月,她是投奔了小姐妹莎莎,和她挤在地下室的一间小屋子里,头一天她还被跳蚤咬了,虽然莎莎坚决不承认屋子里有跳蚤,还说是她身上自己有带的。
她生气,瞪着眼睛看着坐在一堆衣服上描眉画眼的小姐妹,觉得好朋友不讲理,但又说不出口,毕竟自己住在别人屋檐下。
走的时候妈说,要吃得苦,不要回来了。
莎莎不是一个坏朋友,她在夜总会上班,下班了总会带点客人吃剩的东西回来,从来都是和香梨一起吃,自己绝不藏私,香梨感慨自己还是小气了。
“今天出去了?”莎莎啃着一个鸭脚,肩膀的衣服歪着,露出半截瘦弱的肩膀。
“找到工作没?”两个人啃的鸭脚堆在塑料桌上,像一座小山。
“我叫你去菲斯,你还不去,我现在一个月七七八八能挣五千块,交完了房租,还能给家里寄一千呢。你怎么就想不通,又不是去当三陪小姐,就是喝个酒唱个歌,陪人玩呢还能挣钱,多好呀,不然,我明天带你去见识见识?”莎莎肩头的T恤随着她手臂的动作又往下滑了一截。
她说完话,放下手中的鸭脚,歪着头仔细打量自己这个小姐妹。以前村里头人总说香梨这小妹长得好看。
但莎莎自己觉得,香梨这个脸长得并不算好看啊,明明就是她们那儿人最普遍的样子,基本都这样,轻轻淡淡的,白开水一样。再看她自己,和那里终究不是一个地方的人,脸就不一样,看起来亮堂多了,眉毛和眼睛都是浓墨重彩的,这叫香艳!
再仔细看看香梨,虽说样貌不丑,但总觉得呆呆的,不会来事儿,去夜总会确实有点难,要挣她那么多钱恐怕不容易,但她又转念一想,那总比回去挨打做农活容易吧。
莎莎推了一把发痴的香梨,香梨这会子应该是想起那些烂事儿了,莎莎心里叹口气,伸手扯了点卫生纸抹了抹手上的油,倒在床上玩手机。
她滑着手机,突然滑到一个人,是那个老公手断了的张姐,和他们一个村子出来的,那天在街上碰到她,两个人老乡遇老乡,挽着手在街上走,竟然也讲了两个小时。
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