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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城找工作去了。一次机缘巧合之下,我开始卖手机。我进了胖子的店,胖子的店是胖子的大胖子姐夫开的,店面不大,不在闹市区,开在一家小超市的旁边,另一边是一件奶茶店,奶茶店的隔壁店是一家酸辣粉,我和胖子就是在那家酸辣粉认识的,刚刚进大胖子的店的时候我老实的像一条狗一样,大屁也不敢放。可能是刚从学校里出来的原因,都不敢去接触陌生人,也不敢去接触胖子。又或者是因为刚好他和我一样都有社交恐惧症。
那天下午,天阴,我去隔壁的酸辣粉解决午餐,胖子似乎很早就在那了,拿着杯奶茶一边看着我走来一边很用力的吸着。我想我应该是来吃饭不是来打架的吧,把他当成一样径直走向吧台。那时候我正在看美剧的越狱第一季,米勒的哥哥第一次进电椅,她女朋友对他说的那句台词:I love you when I first see you I know you are the one 我深深的被这句台词折服,第一是因为单词简单我能理解,第二是因为我好像也看到了我生命中的那个ONE。吧台的那个女的的姓李,姑且叫李公子,我觉得我可能是爱上了她,长的实在像我的初恋,我初中到高中唯一喜欢的女孩子,永远都是中性的帽子和黑白帆布鞋。我的爱来的就是这么突然,比一见钟情还简单,我见了她就可以了,我开始想象我俩谈恋爱,交往,结婚,以后的生活,生两个小孩,开一个小店,她当老板娘,我来做厨师。正当我想到要开一个什么店的时候,胖子的一头黄发把我从想象中拉了回来。
胖子突然坐到了我面前递过来一块手抓饼:诺,吃。
“不用不用,我点了粉了一会就上来,还是你吃吧。”
“吃吧。”胖子脸红了起来,胖子的姐姐告诉我胖子也是刚刚从学校里面出来,今年刚刚初三。又碰巧我大他一轮,我今年大三。
在推辞我就觉得自己有点不好意思了,我顺手抓了过来,吃了起来。饭后我问胖子为什么要把头发染成黄色。胖子说。
“因为,我现在是社会人员了啊,这代表我不是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