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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可,你看我们俩这样子旅行,很不方便的。不如你也穿上这个衣服,打扮成男孩子吧,不然以后会被人家说闲话的。”见到妮可一脸不解,陆少风又说道:“你要是打扮成男孩子,我们就可以要一个双人房间一起睡,省的你老是害怕做噩梦。”
妮可闹了一会儿别捏,就穿上了真丝的武士服,陆少风则是穿上最下贱的棉布衣服,骑着马跟在妮可的身后。看着还真是像一对出行的主仆,只是那个随从长得太瘦了点儿。
“按说今天就到福音城了,怎么周围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了,按着旅店老板所说的,今天俩人就可以在福音城里享受了。可是行至中午,不但周围连一个行人都没有,甚至连一条像样的路都没有,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烂草地。
“我去过几次福音城的,那里只有一个南门,所以就只有一条向南的大路。剩下的就都是这种路了,你看,那条路就在那边。”妮可说完,一拍小花的屁股,加速朝前跑去。
陆少风顺着妮可的方向望去,果然有一个泛白的细线,出现在视野里。陆少风撇撇嘴,鄙视了一下异界的大路之后,也加速追妮可去了。随着距离的拉进,一些商队,旅人,开始出现在俩人的视野里。看到这些,不但妮可和陆少风的心情好了,连着两匹独角马也很开心,一路上撒着欢儿的朝前跑去。
可是没走多久,一个人群吸引了两人的注意。走到近处一看,原来是有人在打架,还有很多旅人在一边儿看热闹。打架双方都是十七八岁的年龄,一个是长着褐色头发的胖小子,另一个是穿着精钢盔甲的少年。之所以叫少年,因为陆少风看不出人家是男是女。那人留着金色的长发,面色净白,嘴唇红润,长得非常中性化。
胖子用一把细长的刺剑,和他的体型相比,更像是根儿牙签。可是这根牙签却是很厉害,不时爆出一团团的剑影,将金发少年打的频频后退。
“能灵活成这样,不容易。”陆少风感慨道。
就在这时,金发少年开始发威了。一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