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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放心。
这样一来,白天的时候,家里就只剩下方成和小舅母柳玲。
柳玲要准备一日三餐,中午还得给朴熙俊他们送饭,真正清闲下来的就只有方成一个人。
实际上,他并没有真正清闲下来。
两天时间,他躲在房间里,完成了《笑傲江湖》的前十万字。
拍戏回报太慢,脑中虽有不少歌曲,但老舅是开唱片公司的,肯定得先给自家留着,不能乱抄乱卖。
而方成现在是身有系统却不能用,这个是最让他恼火的。
想正式开启系统只能抽奖,而抽奖又要花钱,所以他现在能想到的最好的赚钱方法就是出版一部小说。
想赚钱,武侠小说是最好选择,篇幅长,受众广,老少皆宜……这在前世早已经被证明过了。
最关键的是,方成是个大老粗,平时只看武侠,所以能搬的也只有武侠。
至于为什么是《笑傲》,有两个原因!
一是《笑傲江湖》中并没有点明历史朝代,这样就不用花费心思去修改时代背景之类的东西,避免触雷。
第二个原因更简单,这是方成最喜欢的一部,他觉得令狐冲和自己的性格有很多相似点,表面不羁,内里重情。
而且这部小说中还有一个经典人物——东方不败!
前世青霞姐的东方不败给方成留下了太深印象,自己既然已经走上了演员路线,他希望有一天也可以挑战一下这个角色,女扮男可以这么经典,那男扮女呢……
方成前世并没有做过写手,这种长时间高负荷地敲打键盘对他来说也是一种折磨。
将电脑里的文字整理好,再复制一份到U盘里,方成揉揉肩膀,带上门出了房间。
晚饭已经做好,柳玲的手艺没得说,桌上的家常菜色香味俱全,一看就令人食指大动。
“老舅,今天你怎么回来吃晚饭了?”看到朴熙俊居然坐在桌旁,方成随口问了句。
朴熙俊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你舅妈送饭不送酒,我馋了,回来喝一口,要不要一起来一杯?”
“行!来一杯就来一杯。”方成去厨房找了个杯子,坐上桌子。
“你们两少喝点,我去给盈盈她们送饭。”柳玲叮嘱了一声就出门了,家里只剩下舅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