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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吐着嘴里的沙子,一边走进了中军大帐:“这该死的天气,要不是以为它,我们早就打败兽人了。”
“行了,你就少抱怨几句吧,斥候安排的怎么样了?”帅位上的斯立巴问道。
“安排好了,派出去了两倍的斥候。”
“两倍不够,我们已经深入到了戈壁深处,随时都需要防备兽人的攻击。”
“这种天气里兽人能出来攻击吗?”
“凡事没有绝对,要知道那些兽人可是在尔斯里戈壁里长大的,这样的天气我们受不了,可他们已经习惯了。”
“我这就去安排,不过这种天气里恐怕斥候发现了敌情也未必能及时将消息传递回来,依我看不如派出一支部队在附近巡逻。”
“嗯…主意倒是不错,问题是大家都很累了,要派谁出去?”
白鹤军团基本都是重步兵和轻步兵,除了将领的亲兵有马骑之外,唯一的一直骑兵队就是柯宾的宪兵队了,赶了一天的路,白鹤军团的士兵早就累的不行了,而宪兵队却还有着余力,他们保持着和步兵一样的速度,战马不累,人也不累。
斯立巴问出这个问题,柯宾立刻就听明白了,当下主动的承担起了这个任务,引得斯立巴一阵欣慰,起码这个女婿没给自己丢人,人就是这样,心态变了以后,看什么都会变,以前的时候他可没想过柯宾还有一个他女婿的身份。
“这次出去后小心一点,别忘了我教给你的那些知识,遇到事情千万不要毛躁,只有冷静才能让你寻找到机会。”斯立巴亲自送柯宾离开了大营,一路上不停的叮嘱着。
“嗯,我会小心的。”柯宾恭敬的行了一个军礼,翻身上马,带着人离开了大营,他们的身影瞬间就被淹没在风沙之中。
帝国军的骑兵部队分为身着铁甲的重骑兵和身穿皮甲的轻骑兵和弓骑兵,而柯宾所率领的骑兵队却不一样,他们身上没有任何甲胄,穿着的只是监察厅的制服,他们的武器也不是骑兵长枪,而是战刀。
骑兵的作用在于冲锋,除了重骑兵可以无视对方射来的箭矢之外,身穿皮甲的轻骑兵根本就防御不住这种逆向的高速攻击,说白了,皮甲就是一个心理上的安慰罢了,在冲锋时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