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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楼前徘徊许久,沉吟时,不觉蹙了眉。
临淄虽是北番重镇,却缘何有着比齐国都城还要气派富贵的商贾,而且还不止一个?连同我刚歇下的洛仙客栈,这些地方门轩恢弘,布置奢华,直让人怀疑他们背后的老板都拥有着富可敌国的实力与能耐。
乱世之中,能维持性命家园的完好本就已是幸事,而他们居然还能懂得这般地敛财聚富……我思索着,心缓缓下沉。
因为此刻我脑中想到了唯一一个可能。
“怎么了?”聂荆抱臂站到我身旁,淡声问道。
我扬头看着他,抿了唇,手指指向自己的腰囊,轻笑:“我在算身上带的钱,可以在这聚宝阁里买几件衣服。”
他静默了一会儿,斗笠微微一抬,自作聪明地建议:“你若嫌贵的话,那我们还是折回去,去刚才的那些店铺再看看?”
听完他的话,我忍不住咬了唇,凝眸瞅着那黑色的绫纱,心中暗想:真不知这绫纱里的人究竟是真傻还是痴绝。
他倒是一点儿也不知我的腹诽,竟转了头回身便要走。
我忙拉住他,压低了声音,嘲道:“莫非你真忘记了我是谁?区区几件衣服本公主还会买不起?”
他身子转过来,对着我呆了一会儿,什么话也没说就拔腿先进了聚宝阁的门。
我挑挑眉,愣愣瞧着他潇洒离去的身影,突然间恍悟过来此人才不傻,更不痴,倒是有将我唬得团团转的精明。
可恶!
我使劲跺了一下脚,却没想震得自己旧伤复发。
战场上骨踝曾被一箭刺穿,方才那使劲一跺竟似将伤口再次震裂开来,疼痛直窜入心。
我咬了牙,扶着腿一瘸一拐地走进聚宝阁,额角直冒着冷汗。
聂荆正站在门口处,见状忙上前扶住我,此刻想必他也忘记与人靠太近的不安全之说了,只急道:“你的脚怎么了?”
我挪挪唇,面色一红,十分没好气:“被一辆不长眼的马车轧了。”
他闻言哂笑。
我自知这谎话漏洞百出,言罢自己的神色也颇不自在,身子微微一动离开他的手,淡道:“没关系,还能坚持一会儿,买了皮裘咱们便回去。”
他也不反驳,只静静站到了一旁,不慌不忙道:“我刚问过了,一楼只卖字画,毛皮裘革都在二楼。你这样是走不上去的。”
我一笑,道:“我可以。”
言罢,我伸手自怀里拿出一个药瓶,倒出一粒药吞下后,方费力地挨近那上楼梯阶的扶手,慢慢地抬腿往上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