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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卑鄙,无耻。
“我们可以离婚,多省事。”我冷冷的说。
“你去和双方父母说?如果你说得通,我也没意见。”他无赖的说。
“你为什么不去说?”我瞪着他,还是男人呢,什么都让女人去做,混蛋。
“我?嘿嘿,你也看见了,我爸急了没准真能拿枪把我崩了,我不敢说。”他到坦白,公公那天的暴怒现在我想起来还浑身发抖,比我爸爸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家要是知道我想离婚,估计也得地动山摇,而且这辈子估摸着别想再踏进家门了。
“怎么样?”他不死心的追问。既然人家都说对我没兴趣了,而且结婚一个月,除了头一天强吻了我,他再也没有碰过我,高傲的我也不能让他看低了,我也是有尊严的。我傲慢的点了点头:“好,就照你说的,咱们在合同上说清楚,别到时候谁找后帐。”
“好,爽快,呵呵。”他高兴的跳了起来,迅速找来纸笔。
我蔑视的看了看他,起身拿出自己的手提电脑:“大哥,要立合同,就得正规点,不知道现在有这个可以代替写字吗?”
“好,依你。”他并不计较我的讽刺,好心情的说。
“如果谁不遵守合同怎么办?”我问,这可是关键Xing问题。
“付赔偿金呀,谁不遵守谁就付赔偿金,嗯,十万,怎么样,十万行不?”他飞快的说。
十万?乖乖,就算他家有点钱,但这要是真犯几次规,那还不得倾家荡产呀,不过,合同嘛,就得要有约束力,否则就失去效力了。于是我点了点头。
于是,在我结婚满一个月时,我与我的老公立下了一份《婚姻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邵伟宸
乙方:杜蔷薇
鉴于甲乙双方婚姻不是自愿的前提下,目前又不能离婚,双方特订立此合同,以和平共处为理念,互不干涉为基础,望双方自觉遵守,不得违背。
一、乙方在甲方家居住,不得干涉甲方的私生活和一切社交活动。
二、乙方要孝敬甲方的父母,不得以甲方的一切理由给其父母脸色看。
三、乙方要在甲方父母面前做掩护,且要显得夫妻和睦,不得让甲方父母得知此合同的事。
四、在乙方父母和家人面前,甲方要主动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