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刘旭的书名叫《刘旭》,是作者一万年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都市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话死,大姐我还要这张脸呢!跟你说,村里现在有班车,每天早上走两趟,下午走一趟,你直接搭班车去城里。要是你不喜欢啊,大姐就帮你借个摩托车什么的。总之,你要给乡里人谋福利,大姐举双手赞成,也会掏心窝子帮...
精彩章节试读:
跑回来了?”
“想你了呗!”
开着拖拉机的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留着一头乌黑长发,穿着花色衬衫,灰色长裤。
或许是因为这天实在是太热了,她的袖子和裤管都卷着,姣好的皮肤更是铺着一层香汗。
这个女人叫王艳,和刘旭家就隔着三四户而已,再加上她也就比刘旭大个十岁左右,所以刘旭小的时候,王艳就像大姐姐一样照顾着刘旭,经常拿地瓜、辣条之类的给刘旭吃,所以刘旭对她的印象非常深刻。
听刘旭这么一说,王艳就哈哈笑道:“你个娃子,是想大姐我捎你一乘吧?”
没等刘旭说话,王艳就拍了拍边上,道:“上来,赶紧着,还得赶回去做饭给孩子吃。”
待刘旭挨着坐下后,王艳就开着拖拉机往大洪村的方向驶去。
王艳出了一身的汗,所以汗味非常的重,但这让刘旭感到更加的亲切,因为他就是闻着乡亲们的汗味长大的。
不过呢,王艳这汗味中还带着些许体香,加上刘旭是和她紧挨着的,所以喉咙就有些干,他还借着身高优势偷偷瞄了眼王艳那微微敞开的领口。
“王姐,现在卖菜之类的都是你一个人在干?”
“哎!”王艳重重叹了口气,抹了抹下巴处的汗珠。
“那个老不死的在深圳打工,工资不高又好赌的,叫他寄点钱回家,那简直像是会要了他的命。要是我不努力点,我和我女儿岂不是要饿死了?”
“我倒是有听我妈妈说过你老公的事,那死性子还是一点没变吗?”
“等他性子变了,估摸着他已经进棺材了,”又是重重叹了口气,王艳道,“旭子啊,要是你早生个几年,我就跟你好了,也就不用像现在累死累活的,真累!”
“我以后都呆在村里,要是王姐你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你只要跟我说一声就行了,”说着,刘旭还撩起袖子让王艳看他的肱二头肌。
“以前没力气,帮不上什么忙,但现在我力气多得是,王姐你要我跟你去扛大米扛木头扛猪扛牛的都没问题。”
“扛个媳妇呢?”
“还没。”
多瞧了刘旭几眼,王艳就咯咯直笑道:“你这娃子真是越长越俊了,村里头那些女娃子都要被你迷死了。你要挑个媳妇呀,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