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常思春李嘉宁的小说叫做《胖女常思春》,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写的一本现情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就算人家是低血糖,但人家好端端的在那停着,本来是死是活都和你没关系的。但是你把他撞进医院的,所以你就必须负责问——谁让你倒霉撞人呢。我就是这样柔情似水的好人——赶紧就着还没刷的锅,又做了一次红烧肉。再...
精彩章节试读:
恋爱又不是菜,怎么还能有气息。我无从得知她这奇怪的谬论可信度有多少。但常思夏对自己却好像很自信,还要我在程远信身边时刻提点她的好处。总之有多光彩照人就形容的多光彩照人,有多魅力无敌就形容的多魅力无敌。最重要的是,要将她三次婚史缩减成一次。
等我再次重回病房,却发现米饭和红烧肉一动没动。
“你吃饭了?”
“没吃。”他说,“谢谢你,可我不想吃。”
“你是不是一心想升天啊?想升天可以,我不拦你。但你出完院再升,千万别连累我。”
“我……我只是没大有胃口。”
“你要是一直闭着嘴就会一直没胃口!有什么不想吃的?是佛家弟子,不吃肉?”见他摇头,我把红烧肉往前推了推,“这个红烧肉可是我辛苦做出来的。我告诉你,只要是吃过我做的红烧肉的,还没有说不好吃的。狗崽子就为吃这么一顿给我六十呢,你不想想得多好吃?”
他下意识的往后退。
而我不肯屈服,步步紧逼,“就吃一口?”
“我真的不想……”
“嫌我脏?”
“不是。我……”
“让我喂你?来……啊!”
勺子到了他的唇间,他终于没办法,张开了嘴巴。
我心满意足的点头,“这才乖嘛。”
在我的威逼下,他把红烧肉吃了个干净,在我看来这红烧肉他还是很爱吃的,因为越吃速度越快,到后来简直是秒杀。而我又在饭后及时送上了水果,香蕉苹果梨子等切成丁泡在酸奶里,清口最合适。
“其实……”他顿了顿,“你不用对我这么好的。”
“你多想了。我就是想让你赶紧出院,大家各就各位,一拍两散。”
闻言,他愣了愣,最终扯出个笑容。
“其实,你笑起来还真是挺好看的……”我到洗手间洗了毛巾,想要让他擦嘴。谁知回来的时候,他手里已经有了块雪白的毛巾,“不好意思……”他说,“我这儿有。”
“以后常小姐也不用带餐具过来,这里有餐具。甚至……”他指了指墙角的柜子,“我可以自己做饭。”
我三下两下打开橱柜,完全愣住了。里面齐刷刷的电磁炉等崭新的厨房用品。
“你不会打算把病房坐穿吧?你一辈子就这样赖上我了?大哥!”我瞠目结舌下只能哀嚎,“我可养不起你!”
“没有……高级病房原本就配备的这些东西。”
“真的假的,还有这待遇……啊!你怎么扔了?”
他用毛巾擦了下嘴,毫不犹豫的将崭新的毛巾扔到了垃圾桶。我急忙抢救,但还是晚了一步。
“我用完了……这病房里配的东西不用白不用……”
“那也是浪费!你知道一条毛巾要多少钱?”我赶紧将毛巾从垃圾桶里捡出来,“你是钱多的烧包是不是?就算是常思夏犯贱花钱让你住高级病房,你就能这样浪费了?哪儿有用毛巾一次就扔的?你嘴上是携带艾滋啊还是有梅毒,这样抹一下就得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