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宫魅影》是作者红色键盘创作的灵异鬼怪类小说,内容新颖,文笔成熟,值得一看。《地宫魅影》精彩节选:我们已经在慕士塔格峰被困了好几天,视觉极度疲劳,我只觉得眼前的这些身影异常熟悉,但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黑影们已经渐渐向帐篷包抄过去,我和豆子紧随其后。肩膀上被人轻轻一拍,小西安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绕到...
精彩章节试读:
在沙漠里极容易遇见狼,我们都不是第一次和狼打交道,只是一般的狼和沙漠狐等动物轻易不会进入慕士塔格峰,除非是雪狼。
不管是哪种狼都嗜血成性,再恶劣的环境,只要有血腥味儿,它们都能闻风而来。一定是我们宰杀雪豹的气息将它们引了来。
看来今天我们的运气不错,刚白捡了雪豹,现在又来了狼。只是狼和其他动物不一样,狼的报复性极强,擅长追踪。单只的狼往往都是老弱病残,或被狼王驱逐的流浪者,捕了吃也没什么大碍,但如果是狼群我们就得掂量掂量了。
不过,生活在雪山附近的猎人们自然有一套狩雪狼的方法,其实这种方法说起来也很简单,生活在西伯利亚的囚犯们经常使用,在我国东北许多严寒地区的猎人们也常用。塔吉克猎人们专门打制一种两边开刃的尖刀用合了大麻的鲜血煨了冻干之后再煨一层鲜血,如此反反复复,尖刀的刀刃就会完全被血冰包裹住。等这层血冰冻到一定厚度,猎人们就会将刀倒立在冰面上,不多时刀就会紧紧地冻住。狼闻血而至,天生的嗜血性让它们难以抵挡这种诱惑,便会用舌头去舔舐刀刃上的血冰。那血冰有一定厚度,而且混有大麻,天气寒冷,狼的舌头会渐渐被麻痹,对疼痛的感知度降低。等将尖刀上的血迹全部舔舐干净后,锋利的刀刃就会割破狼的舌头,此时的狼都已红了眼,只管舔血,根本分不清这血是刀上的还是自己的,越舔越欢,一直到全身血液流尽而死,舌头都舍不得离开刀刃。这样猎狼,不但没有丝毫危险,还能得到完整的狼皮,最重要的是不会散开大量的血腥味儿,招来狼群报复。
雪狼长期生活在冰雪间,生性狡猾多疑,嗅觉却比普通的沙漠狼更加敏锐。只要空气中有一丝血腥味儿都会追踪而来,但它们警惕性很高,常常围着尖刀转上几圈都不会轻易下口。我只听说过雪狼,并未真正见过,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跟传说的一样总是独来独往。
之所以我们这般疏忽,宰杀了雪豹敢将豹皮、豹骨胡乱堆放也并非胡乱为之,和之前我们在雪地里转了一夜,除了遇见黄毛子白捡了一只死透的雪豹外再也没见到活物有关。那雪豹并不是一般的野兽,多少年来都被塔吉克人和柯尔克孜人视为神物,与猎鹰一样顶礼膜拜。
雪豹生活在雪峰之巅,喜欢猎捕雪地动物为食,只吃活物,不像雪狼连千年古尸都会吃,雪豹只吃血热未僵的东西,所以纯阳体热,犹如雪山中的一团火焰,传说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枯木逢春。也许是物极必反,这雪豹还有一大嗜好,喜食雪莲,所以往往雪豹出没的地方都能找到雪莲。雪莲性阴,是滋阴大补的良药,雪豹长年累月地服食雪莲,身上自然带着一股药香,能够轻易躲避追捕,这也是它在雪峰之巅活动却极少被各类猛禽、猛兽和猎人捕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