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李元庆杨娇娘的小说是《明乱》,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纸花船创作的历史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或许因为是本家,又或许是李元庆身手不凡,李凯旋并没有像是对普通的‘丐帮成员’们一样,颇有些高看李元庆一眼的意思。李元庆忙一笑,讨好的道:“谢李头挂念。小的伤已经好了不少了。只要***敢上来,小的定要砍...
精彩章节试读:
眼下,正是大明天启元年三月十二日。
刚刚过了冬,老奴努尔哈赤便等不及了,几尽举后金全族之兵,近十万成年青壮,号称二十万大军,对大明发动了春季攻势。
而这第一站,便是辽地的腹心----沈阳城。
李元庆虽是最底层的草根出身,文化程度有些上不了台面,但他那位娇媚可人的未婚妻,却是历史系的高材生,爱屋及乌、耳濡目染之下,李元庆对明末的历史,也多少有些了解。
虽然仅是一些皮毛,但对整体的形势,李元庆的心里,却是有着清晰的认知。
后世的历史已经证明,不论是辽东巡抚王化贞,还是经略袁应泰,对于此次后金的春季攻势,都没有太好的应对策略。
沈阳城的失守,只在朝夕之间。
原本,李元庆也想过赶紧逃离这是非之地,只可惜,此身不过只是一个最底层的大头兵,之前,又在与人斗狠时受了重伤,想走也走不了。
后世时,虽处于和平年代,但李元庆吃饭的行当,却是比真实的战争更加残酷,稍有不慎,小命搭上都是轻的。一路走来,这样的例子,李元庆身边早已经不知凡几。
但~~,老话说得好,危险越大,机会却也就会越多。
后世李元庆之所以会选择这个‘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就是不甘于平凡,不甘于廉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一辈子浑浑噩噩,活不明白,正如当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之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明末是乱世,但同时,却也是华夏历史五千年来最重要的一个节点。
甚至,没有之一。
进,可奠定数百年霸王基业,退……后世的历史已经证明,辫子朝的消极影响,哪怕到了后世那个科技文明如此发达的年代,都不能完全清除。
不过,心中所念虽是甚多,但李元庆却深深明白,无论做什么,饭都要一口一口的吃,路都要一步一步的走,想要有所成,还是得先把握住现在。
按说,此时李元庆还是伤兵,本不应该上城墙上来守城,但后金大军的逼近,整个沈阳城,早已经是风声鹤唳。
李元庆的顶头上司、贴队官李凯旋哪里还顾得上这许多,只要是还喘气的,全都拉到了城头上,号称要‘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小胳膊怎的拧得过大腿?
最底层出身,李元庆对此自然是深有体会,适应环境的能力,也是远超常人。
只是,看看身边这一个个衣不蔽体、瘦弱不堪,小心躲在城墙后避风的大明士兵们,李元庆的心底里已经凉了大半截。
不过,有失必有得。
李元庆此时这具身体虽然有伤,但身材高大强壮,充满了力量,武艺不凡,且只有20岁,在这方面,比后世每天‘久经考验’的李元庆,要强出不少。
这主要是这具身体的前任主人,自幼便是孤儿,从小就好勇斗狠,天大地大,吃饱肚子最大,为了区区一块肉,追过鸡,撵过狗。跟人干架?那简直就连毛毛雨都算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