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叶初意,傅郁霆的书名叫《娇妻难驯:大佬跪下唱征服》,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豫歌写的一本总裁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魂惊天顺从的结果了包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黑色的披风。他抬起头看着黑衣人:“什么意思?给我穿的么?”黑衣人依旧没有说话,他歪着头俏皮的点了点,示意赞同。魂惊天虽然有一个好身板,但是深秋的夜晚毕竟不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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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暗暗叹息:“以为会是个吃的,结果没想到最终还是匕首。算了,死就死吧。能够被匕首撑死,我也算出了名了。”
脑袋极度混乱的魂惊天决定把匕首当成晚餐了,他实在饿坏了。昨天在树林中的池塘里面泡了半宿,今天又被魂惊魂一眼看了个半死,他已经整整一天没有吃饭了。
现在无论是什么东西,他都恨不得扑上去啃两口。于是乎,他毫不犹豫的尽力的张大嘴,他要用尽吃奶的力气把匕首咬断。
为了事半功倍,他把身体上残余的玄气集中在牙齿之上。现在的魂惊天张着大大的嘴,嘴中还含着一个半尺长的东西,并且他的牙齿上海闪烁着红色的光芒。这情景绝对是限制级的,小孩子看了哭嚎起来是必须的。
站在房顶上的黑衣人看到魂惊天现在的这个表情,忍不住用套着黑丝的手捂住了面具上嘴的位置。尽管他竭力忍耐,但还是发出了半截银铃般的笑声。
这笑声婉转悦耳,称之为天籁也有所不及。可惜魂惊天现在已经饿的五感错位,竟然对这个声音充耳不闻。
他狠狠的一口咬下去,因为用力过大,头部出现了一个很过分的摇摆。
又是咔的一声,嘴中的事物直接被他咬成了两截。露在外面的半截飞出了一米多远才落在地上,里面的半截则安安稳稳的停留在魂惊天的嘴中。
口腔再一次的和嘴中的东西紧密相拥的时候,反应迟钝的魂惊天也发觉到一个问题。口中那美妙的味道绝对不是冰冷的匕首能够散发出来的。他开始小心的咀嚼着,慢慢的体会,眼睛也看向落在面前的那另外的半截事物。
当他品尝出口中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的时候,眼睛也告诉他,面前的东西绝对是烤鸡的腿骨。
魂惊天咽下了嘴中的鸡肉,把余下的鸡骨头吐在手掌中,又端详了半晌。终于确定,刚才吃进去的确实是一个鸡腿。
他饿了这么长的时间,那一个鸡腿并不能完全填饱他的肚子,但足以让他的思路清晰起来。
那向前走了几步,望着站在房顶上的黑衣人嘿嘿的傻笑了一声,然后挠了挠头:“那个啥,对不起啊。我刚才可能误会你了,你没受伤吧?”
说完这句话魂惊天真想抽自己一个嘴巴。
还好意思说有没有伤到人家,刚才对方的表现像是能受到伤害的样子么,自己有点太大言不惭了。魂惊天的脸红了起来,幸亏天色已经黑了,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注意到这个变化。
黑衣人站在房顶,歪着头看着魂惊天,从他头部的微微摆动中,魂惊天能感觉出来他在笑自己。
魂惊天的脸更红了,他又挠了挠头:“那个啥,房顶上怪冷了,你别站那么高了,会着凉的。”
哎,又说了一句废话。魂惊天真恨不得直接抽自己一下。和黑衣人相比,自己似乎穿的更加单薄吧。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这件真皮内衣,窘到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