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陈一,福爷的书名叫《狗爷》,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不姓诸葛所编写的灵异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狗爷和黄蜂扭头一看,病房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一个女医生。穿着一身白大褂,手里拿着病历本。虽然带着个蓝色的口罩,可是露出来的皮肤却十分的水嫩,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透着灵气。而且看着身材也很棒,白大褂都掩...
精彩章节试读:
狗爷还来不及喊痛,那狼王一缩脖,血盆大口一张,奇准无比的就咬在了狗爷两腿之间的家伙事上。狗爷一声惨呼,痛的牙齿都渗了血。双目圆睁,眼球瞬间就充血爆红。狗爷深知,这些狗、狼一类的猎食动物,一口咬下去之后,下一个动作就是要甩动脖颈,撕扯猎物。要是再被这么一撕,恐怕狗爷这胯下之物,就要被连皮带肉扯着根拔掉了。当下双手发力,各揪住一只狼耳,弯下腰来死命按住。
一时间,一人一狼都动弹不得,僵持在一起较上了力。黄蜂在远处听见狗爷的惨嚎突然走了腔调,就跑过来查看。正看到狗爷被狼王扑倒,咬住了下身。
黄蜂先是呆了三秒,赶忙拿起枪,打开保险把子弹推上膛,单腿跪地就要开枪。可是狗爷和狼王纠缠在一起,这枪威力太大,怕误伤狗爷,只好跑过来调转枪托就去砸那狼王。
可这黄蜂一来不知道,这狼是铜头豆腐腰,打狼先打腰。二来情急慌乱,直接一枪托猛地就朝着狼头砸了下来。可是忙里出乱、情急手抖,没砸在狼头上,反而狠狠一枪托把狗爷按住狼头的手上给砸脱了。
这下可好,狗爷被砸的一松手,那狼王一甩头,就弹跳开来。狼嘴整个都被狗爷的鲜血给染红了,倒钩一样的狼牙上还挂着狗爷的一个蛋。
黄蜂一看,又惊又怒又是自责,调转枪头就要杀了这只狼王。可那狼王看到黄蜂拿枪,识得厉害,别看只有三条腿,速度却奇快,几个跳跃腾挪,就钻进了一片骆驼刺里,消失不见了。
黄蜂向前追了几步,听见后面狗爷惨哼不止,声音越来越弱了。黄蜂担心狗爷伤势,就朝着狼王逃跑的方向成扇形扫了一梭子之后,急急忙忙赶回狗爷身边查看。
一看吓了一大跳,狗爷脸色发白,嘴唇发紫,眼睛睁得老大,却没有半点神采。黄蜂连忙一探狗爷鼻息,呼吸已经十分微弱。两腿间血流如注,黄蜂也不知该怎么处理,干着急没有办法,只好先一把按住伤口,单手向天鸣枪示警。
五分钟不到,营长就带人赶了过来,大家一看狗爷伤势,都是倒吸一口凉气,不自觉的双腿都是一夹。这地方伤的,看着他血流不止,就是谁也不会救治,战场救护也没有学这个地方该怎么止血啊。
众人无措,只好先让卫生员拿急救包胡乱塞住,七手八脚把狗爷抬上车,就往最近的医院送去。一到医院,值班医生一看,先用止血钳夹住了血管,又给狗爷插上氧气,输上血。然后表示,伤太严重了,这里恐怕治不好,赶快安排救护车送往迪化市。
狗爷被救护车送到了迪化的军区总医院,由于失血过多,陷入了深度昏迷。在重症监护室待了快一个月才慢慢醒了过来。期间黄蜂一直在医院守候,人都瘦了一大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