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莫乐杨元的小说叫做《重生之换魂人生》,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阿喜所编写的都市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具身体的主人和自己上的是同一个专业,因此,以后的课程,莫乐心想可去可不去。以前的莫乐都是心血来潮了,才会出现在课堂上一次,而更加神奇的是,大一大二这两年,他挂了无数课程,竟然没有被学校开除,看来江武大...
精彩章节试读:
过莫乐知道,虽然如果自己愿意,立刻就可以过上这种生活,不过,刚刚既然老天让自己魂穿占据了这具身体,那么如果自己真的去过原来的那种生活,估计连老天爷都不答应了,虽然莫乐以前是标准的无神论者,但是魂穿这一个月来,莫乐开始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这个论调了。将这些让男人看了眼热,女人看了脸红的东西一股脑都收了起来,不过莫乐没有下定决心扔掉,毕竟,他知道这些东西可都不便宜,浪费可耻啊,于是将这些塞进了大衣柜里。
然后,莫乐想起他曾经检查过原来那个家伙留下来的苹果手机,发现通讯录里很嚣张地专门列出了一行女性名单,简单来说就是炮友,记忆里原来那个家伙经常在这个卧室里淫乐,什么双飞燕啊三英战吕布啊,这些屌丝们也只敢对着色文意淫一下的东西,对于这个家伙来说,却全部都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不过因为长期纵情声色,莫乐知道现在这具身体已经有些肾虚了。
看来必须制定一个长期的健身计划了,对于现在的莫乐来说,这完全不是问题。莫乐坐在书房里那张大得出奇的红木书桌旁,在抽屉里找了一打稿子,翻了好久,才在最下面的格子里找到一盒崭新的中性笔,看来,这也是季玥为儿子准备的,不过在这里住了两年,原来那个家伙竟然一次都没有使用过这些东西。这让莫乐既嫉妒又愤怒,因为以前的自己,连一只圆珠笔都不舍的买新的,一只圆珠笔大学用了四年,小心翼翼地呵护着,每次用完,也只是花两毛钱买一个新的笔芯换上。
收回这些散乱的思绪,莫乐知道,从今天起,自己就是被众屌丝羡慕嫉妒恨的富二代中的一员了,不管怎样自己要好好利用现在拥有的一切资源,做一番事业才行,不能对不起老天然让自己占据了这样一个风水宝地一般的身躯。在柔和的灯光下,莫乐仔细思考着,然后开始一条一条地列举今后两年之内的计划,因为还要在学校里呆上两年时间,这两年不可能白白浪费,而且原来这具身体的主人和自己上的是同一个专业,因此,以后的课程,莫乐心想可去可不去。以前的莫乐都是心血来潮了,才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