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铁血北蒙的小说是《铁血北蒙》,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天下殷子写的一本现代都市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饭都一目了然。你只要在这里过上三五天,谁家穷谁家富,谁家乐施好善,谁象抠塞“老鳖一”就可窥见一斑。但不论人们怎么样生活,最忌讳的还是饭时来了个要饭的。这要饭的不管是男是女,只要一进饭市,那脏污的身子,...
精彩章节试读:
十世纪三十年代初很流行,凡是留有这种头型的人都是不干活的光儿(地痞流氓),人们见了是不敢惹的,见了点个头躲着走。
这齐光春既敢穿这时髦服装,那就是有几分“活事”。你看他今天这派头,左手端着个二海碗,五指与手掌中还夹着块酸黄瓜,右手拿着一个白面锅盔,拇指与食指间捏着双筷子。他把白面锅盔往嘴里一送,嚼得巴达巴达作响,然后啃一口酸黄瓜,用筷子在碗里扒拉两下,稀溜溜喝下去几口,然后再把白面锅盔举起来咬一小口,再巴达巴达的嚼着。他之所以
不大口吃锅盔,是怕吃的快了别人看不到自己吃的锅盔是白面做的。
时间过了八月初一,一般的农户是不再吃白面了,吃白面的都是富裕地主家或有红白喜事的人家。齐光春敢这样吃,说明他在村里的头是有能耐的。可正在这时,一个头戴破草帽,身穿开花紫花夹袄、夹裤,下穿露脚指头鞋的二十来岁的汉子,肩上背个褡裢走来。这人手里拿着一个少一角的破碗,左手还拄一根打狗棍,不用问,一看就知道是个要饭的。
别人要饭,都是见一个就伸伸碗,叫声:“老大爷老大娘寻寻好,可怜可怜我这苦命的人”。人们给一口就吃一口,不给就继续往前走,直到混饱肚儿。可这要饭的从村头走来,见人也不讨要,径直穿过吃饭的人群向齐光春走来。到了齐光春面前伸手把他咬了几口的白锅盔夺去,挥手就摔到地上。
齐光春见人夺自己的饭碗,火了,骂道:“什么东西,敢抢老子的吃食!”
来人一双大眼瞪了起来,盯着齐光春:“嗯,你说什么?”
齐光春一看这双眼睛,呆了,嘴嚅动几下:“啊,你是吉大容”说过把筷子往左手一送,伸手就往腰上摸。
可吉大容没容他掏出枪来,伸手从褡裢里掏出枪来就朝齐光春开了枪,一连数抢打得齐光春把碗撂了多远,身上穿了几个血窟窿,身子一挺就倒在地上。
吉大容看看倒在地上的齐光春,用嘴吹了吹冒烟的枪口,把枪往褡裢里一装,又取过齐光春的枪,往袋中一装走了。
这时有人叫了起来:“啊,大白天敢撂黑抢?哪儿来的横鬼。”“好狗咬不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