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王高悬的小说叫《狼王日记》,它的作者是边北狼王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狼王不知道车的力气有多大,反正对于他来说挺吃力的。那个光头的胖子大概是从车上的反光镜里看到了,连车的引擎都没有关,嗷的大喊一声从他的车门处摔了出来,狼狈不堪的向前跑,一边跑还一边大声的喊:“救命啊...
精彩章节试读:
的车尾巴,那辆车一声闷响之后自己冲了出去,重重的撞到了路边的一个护栏上。
从那个胖子跑出去开始,马路上就传来了无数的刹车声和撞击声。夹杂着呼喊,和惊恐的尖叫,整个路面上乱成一团,而作为肇事者的狼王,还不知道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依旧呆在马路的中间的那几条白色的道道上,看着热闹。心里还在盘算:
“这些人怎么了,还有那些尖叫是怎么回事,路上至少丢弃着五六只鞋子,有几辆车也因为撞击变了型,这是怎么回事?”
就在狼王茫然四顾的时候,警笛声由远及近,两辆车顶上闪耀的好看的光芒的车停到了他的面前,从车上跳下了几个穿着奇怪衣服的人,他们一下车,就做出了一种紧张的样子,将身体隐藏到他们车子的后面,手里还举着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狼王的胸膛。
对于枪这种东西狼王熟悉,虽然从来没用过,但是他曾经在过去几次被这种东西打伤,当然这个时间也有点远,在最近一段时间狼王也被枪打过,但是他都是毫发无损,连痒痒都感觉不到。听人说,这个应该叫做刀枪不入,所以他早已没有了对枪的恐惧。
“你们干嘛,为什么用枪指着我?”
狼王傻傻的问。对面的一个看样子是个小头头的人举着一个大喇叭,冲着茫然的站在雨中的狼王高声喊:
“放下武器,举起双手!”
看着空空的两手,狼王不禁被他逗笑了:
“我哪有什么武器啊,呵呵,举起手我知道是什么意思,你们叫做投降是吧,可是我为什么要投降呢?”
那个头头也察觉到自己说的话可能有点不对,但是紧张之下他依旧重复了一遍:
“放下武器,举起双手!”
周围的空气骤然紧张了起来,可是对于狼王来说,这真的算不上什么,当初在那些冷兵器时代,狼王曾经被千军万马的围剿,结果他都能轻松的逃之夭夭,虽然火器比冷兵器的威力要大很多,可是在狼王的眼里真的算不上什么,那些长长的冲锋枪,顶多和能够冒烟的烧火棍差不了多少。他忍不住调侃那些围剿我的人:
“呵呵,你是不是只会说这一句话?”
心里却是在思量:
“老子我是妖精,我怕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