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沈欢喜连越的小说叫做《繁星织我意》,它的作者是画骨师写的一本言情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不耐烦地斜睨她一眼:“已经是友情价晓得伐?我看你这小姑娘长得么老登样,怎么不讲道理?也就看在蓝哥的面子上,不是熟人的生意我都懒得接!”他口里的蓝哥,想必就是好姐妹绿萝给找的拉线人,一个叫蓝绍纶的家伙...
精彩章节试读:
窍,深刻理解了什么是斯人若彩虹。
诚然这是个男色铺天盖地任君采撷的美好时代,但活生生摆在面前和隔着屏幕远观,震撼程度跨越了不止一个银河系。
后来的后来,欢喜也从没问过江知白对自己的第一印象是好是坏。
用得着问吗?一个刚退学的无业游民,穷困潦倒前途渺茫;背着假包买假证,跟假证贩子上演街头大战,还有明显的暴力倾向。
但这是他们的相遇,在所有更好或更糟的事发生之前。
如果能再回到214年9月的那天,她还是愿意坐上他的车,把一切重来一遍。
起风了。
堆积的云朵被吹得迅速移动,投下大片清凉阴影。
路边的大丛野蔷薇开得浓烈肆意,枝条四处攀延。
欢喜把视线挪到他一直放在兜里的右手,发现银灰色的皮衣袖子上沾了几滴鲜红的不明液体。
猛地回想起来方才那一撞,巷口很狭窄,墙皮斑驳脱落,裸露出大块粗糙的砖石。
他为了避开她,整个连人带车被撞到墙角上……且没有戴手套。
“你受伤了?”内疚加紧张,欢喜有点语无伦次:“严、严不严重?对不起啊,刚才真是谢谢你……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陪你去医院处理一下伤口?”声音越来越低,“不过我身上带的钱都被刚才那人偷走了……”骑手淡淡说:“不用。
”她顿时底气不足,指了指他的袖口,继续小声咕隆:“不是,你流那么多血我有点方,就这么放你走了挺不仗义的,我是想……”骑手已经戴上头盔,完全看不见表情,只丢下一句:“晕血就自己上医院。
”欢喜站起来拍拍裤子,没追出两步就把左脚绊在右脚上,结结实实又摔了一跤。
“哎你先等等——”他没再搭理,跨上车拧足油门,像支银灰色的箭轰然疾驰,扬起的灰尘扑了欢喜一脸一身。
欢喜再次从地上爬起,脚踝传来钻心地疼。
提起裤腿一看,肿得老高。
要么说生活就是曲折离奇,她被折腾得彻底没了脾气,甚至开始淡定地自我安慰,出门没看黄历,就是容易遇上一些不好的事情。
带着满头的土回到家,也没顾上收拾。
先去储蓄罐里翻出一把钢镚,再把熬好的粥给奶奶送到市中医院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