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小说《毛毛虫姑娘,早上好!》由萧倪珊ss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类小说,主角宇大伯母,内容主要讲述:,和某个人一样,杨皓宇也喜欢点唱刘德华和黄家驹的歌,这一点不禁让我有些伤感,想到某个人,我的心总还是会有些隐隐的痛。那种虽然痛,但还是会忍不住地要求接近的情感,大抵就是爱情了吧。我对林逸舟便是如此...
精彩章节试读:
同我邀功道。
“嗯,都不错,就是少了个土豆丝。”我夹起一个糖醋排骨正啃得香。
说话间便又有服务生开门上了好几盘土豆丝来。
“他们家土豆丝有好多种,我们就每种都给你点了,哈哈!”杨皓宇坐我旁边笑得花枝乱颤。“还有啊,这几盘土豆丝都是你的,我们不会跟你抢的。”
我看着那几个服务生传来的五盘土豆丝,瞬间就发现了此刻在座的每一个人额头上都有一个特写的“坑”字。
那顿饭就在我的极度忍耐和大家伙对我无情的各种调侃中艰难的度过了,那些土豆丝自然是没能吃完的。
临走时看见那满桌的剩菜,我只得在心里一阵默默的感叹,“有钱人真tm的奢侈。”
杨皓宇说因为是祝贺我考上了A大,所以打算再去KTV里唱会儿歌,有铁哥儿们对妹如此,我的两位堂哥自是不甚欢喜。
推推嚷嚷着我便也去了。
可我天生的五音不全,为了不再成为众人调侃的目标我一进包厢便去了厕所,心里想着等我出来后他们正唱在兴头上自是不会想起我的存在。
只不过我万万没想到我竟过分低估了我在杨皓宇心中的存在感,我刚一走出厕所他便立马献宝似的将话筒递给了我,嘴里还不忘说一句,“听你堂哥说你的歌唱的特别难听,快来叫我再长点见识!”
我差点没气得冒出烟来。
为了不叫杨皓宇的期望落空,我点了一首刘德华的《今天》那是我第二次在人前唱这首歌,第一次……第一次唱这首歌的时候,已经远的仿佛有好几个世纪了。
因为这是我练习过无数次的歌,所以我几乎没有跑调就将它唱完了,放下话筒的时候只见杨皓宇一脸大写的失望,不断埋怨着堂哥谎报了军情。
悦耳的歌声代替了难听的公鸭嗓,杨皓宇居然还满腹委屈,我实在是哭笑不得。
后来我再未拿起话筒唱过一首歌,我只是静静地聆听着别人或好听或难听的歌声,和某个人一样,杨皓宇也喜欢点唱刘德华和黄家驹的歌,这一点不禁让我有些伤感,想到某个人,我的心总还是会有些隐隐的痛。
那种虽然痛,但还是会忍不住地要求接近的情感,大抵就是爱情了吧。
我对林逸舟便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