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都市迷情的小说叫做《都市迷情》,本小说的作者是草莓写的一本都市生活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随即也就明白了这情书真正是出自谁的手。 不过,这字是真的很好看。于是,我拿出描摹人物书用的纸张盖在情书上,开始一笔一划描摹这清秀的字迹。我想,这字长得跟人一样,一样胆小清秀...
精彩章节试读:
那个屋子就只是个冰冷的囚笼,除了玲珑,我不会去亲近任何的其他女囚,产生感情什么的最痛苦了,因为,我知道我们这些女囚的下场,又何必增添伤悲。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字竟然奇迹般的变得好看了,越来越像情书上的字迹了。
“大姐,有人找!”猴子又尖叫起来。
我抬头望去,是那个清秀的小男生。呵呵,我笑了笑,终于来找我了,挺能忍耐的嘛。
“找我什么事?”我带着玩味的笑意看着局促的他。
男生不安地扶了扶眼镜,小声说:“我们能不能去个人少的地方。”
我无所谓地说:“行啊。”
我带着他来到了教学楼的背面,这里是一片新修起来的草坪,还有新修起来的栅栏。而对面就是小学部,弟弟今年已经9岁了,是小学三年级,我经常在这里找弟弟玩。
“轩轩!过来。”我看见活跃在操场上的小身影,高声呼唤了一声。
“姐姐!”郭文轩兴奋地跑过来,小小的身子轻易钻过了栅栏,直接扑在我身上。
我蹲下身子给他擦掉脸上的脏东西,然后从包里拿出一颗棒棒糖,细心给他剥开包装袋。
郭文轩一口把红色的帮帮糖含进嘴里,脸上的微笑让眼睛弯成了月牙的弧形,格外的天真可爱。
“那个……”男生鼓起勇气刚想要说话。
我打断道:“什么名字?”
“啊?”男生明显吓了一跳。
我噗呲一笑:“又不会吃了你,问你名字呢?”
“杨、杨富文。”
“哦哦,那情书都是你写的吧?我还想着你说什么时候来找我呢?居然能忍这么久,你哪里来那么多的肉麻话可以说?”我把弟弟拥在怀中,兀自坐在草地上。
杨富文的表情一下就精彩了,一会红一会白的:“你都知道啦?我、我真的写不出来了,每次霸王都要我写八百字,不然就要收拾我。你能不能……”
“不能。”我狡黠一笑,“你的字很好看,我要用来练字。要是你每天都给我一篇字,我就不要霸王的情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