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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显贵。他们说有的孩子会给生身父母带来血光之灾,所以必须在满月时在脸上烙上孽萝花,然后再让神足(巫师手下走腿的)送到一个人迹不到的地方,让那孩子自生自灭。虽然自己亲眼目睹了一切的发生,可他还是不能够明白为什么,为什么什么也不知晓的婴儿会给父母带来灾难,这不是太荒谬了吗?
可笑的是贫民相信也就罢了,那堂堂的一国之君竟也做出那样的事来,他是太愚昧还是太麻木?
“你是公主你知道吗?你也是我的妹妹,一个母亲所生的妹妹,无论你相不相信你都要记得。安息。”
第六章暮雪莫归他来到涯城已经半月了,可是却一直在一家偏僻的客栈待着,他挺喜欢一个人一直在一家偏僻的客栈待着。
清晨他起得很早,虽然知道无事可做却还是起得很早,这是很久以来养成的习惯,还有就是据说夜长了梦就会多,他觉得这种说真的很奇怪,其实多的不是梦,而是枕戈待旦的寂寞。
他把自己的剑认真地擦干净,这是他每天清晨睁开眼睛后和每夜闭上眼睛前必做的事,在寂寞的日子里,他只能以剑为友,并且在这个世界上他也只能以剑为友,以痛当歌,因为没有谁理解他,没有谁能体味他的寂寞。他用心摸索着剑,剑是冷的,于是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为什么人们都说杀手是冷血动物,大概就是因为杀手要与自己的剑相依为命,要把自己的热量传递一部分给它。
他是从来不哭的,这倒不是因为他冷酷,邪曾经说过,你要记得,我就是你眼里的一嘀泪,你能够记得吗?
我能够。
所以他从来不流泪,他要让她永远不离开自己。永远也不能够让她流失掉。
他能够。做到,永远也不流泪。
窗外的麻雀叽叽喳喳地把梦中人唤起,它们愚蠢地把冬天弄得更糟渍,更惹人厌了。连一向不为外物所动的他也受不了麻雀的滋扰,想要逃避这里了。
涯城不愧为赵的都城,也不愧为石头城、宿城、碎叶城的交环之处:这儿真的有那几个城池合而共之才会有的繁华。
晴日的阳光像水一样明亮地普照着。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