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个肾脏的情况,监狱的犯人在不知情下,不会被无故偷摘掉所有的器官的情况会大为减少。然而,这些景况出现之前,“地下器官”集团仍将存在,许多人因器官移植法律的出台和完善之前,死囚犯的器官被规范使用之后,而陷在了更深的苦等救命之中。
那个文章结尾写着:研究发现,有三分之一的移植病人相信,移植后获得了捐赠者的某些特征。盖瑞说:“能获得著名画家的天赋真是不可思议,不过这确实是事实。”
这却让我想了又想。因为,我从未听说过接受器官移植的人(移植死囚器官占到总量的60%至70%左右),干出了器官提供者生前的营生,即杀人越货,强奸贩毒之类肆虐的事来。似乎那些负面的因子并没有被传承、移接下来。或者,那并不能称之为人的特征与天赋;或者,我并未接触过多少这类移植的人,我只是和这个小世界的边界擦身而过几次而已,以及留意的这一些报道。
其中一次擦身而过,是在母亲过逝很多年后,我去医院病档室复印她的病历。
其实,也没剩几张病历,住院和手术的关健记录已经丢失。母亲的肾肿瘤手术是医疗事故,该切除的右肾肿瘤,手术中却切除了健康的左肾。这个错误的手术,父亲和母亲一开始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儿,我现在倒能原谅父亲。他文化不高,并且,曾经学习生理卫生的人体解剖课时,我也没搞清解剖图上人体器官的“左右”和自己身体器官“左右”的位置。加之父亲十分信任医生,对医生的话言听必从,以至于医生有时说的,他未必听明白也会点头称是。虽然,医生是绝对不可以犯这样的错误。大概父亲这样的性格,或许如此,也成为使得母亲的病情在三年后恶化直至去逝的原因。他和姐姐终于意识到问题,官司于是打了起来,最后,在证据并不充足的情况下,相关医生辞退了,医院赔了一笔钱了事,而我的母亲却已经永远作别了我们,消失到什么地方去了。
这么说来,听上去轻描淡写。实际而言,可能因为在这件事上,我也有一种内心深处的自责,以至于到现在,我仍不能坦荡地把那些自责全部付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