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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我疑惑之际,突然,天花板上的日光灯闪了闪,亮度慢慢暗了下来。瞬间,货架上的东西便在墙上投出了长长短短的黑影。
我顿时有些后背发凉,想赶紧往外跑,但是还是忍不住地看向了那装着人头的瓶子。
也许大家都有那么一种感觉,越害怕看某样东西的时候,越忍不住去看那东西。
于是我的目光仍然落在了那玻璃罐子里的人头上。可就在这时,那人头突然睁开了眼睛,并冲我弯起唇角诡异一笑。
“啊!!”我吓得不轻,手中拖把落地,拔腿往外跑的时候却被潮湿的地面滑倒,摔了个结结实实。
然而就在我摔到地面上的时候,天花板上的灯突然恢复了正常,四下里一片安静。
我摸索着站起来,战战兢兢地再看那玻璃罐子的时候,却发现人头好端端地闭着眼睛。
邪门了,难道是我的错觉?我站在原地愣了半晌,这才转身往外走出去,到了外间的办公室,见何事佬刚准备下班走人,便一把拽住他:“老何,咱们物证仓库里怎么还有人头?”
“人头?”何事佬愣了愣:“什么人头,尸体什么的不都是归法医科管么?”
“你跟我来看看。”说着,我拽着他往里间仓库走。
何事佬笑道:“小唐,我试着你这手有点发抖啊。”
“哪儿发抖了?”我有点心虚地反问道。
何事佬只是笑了笑没说话,推开门跟着我走到货架的最后一排。
“还真有人头。”何事佬惊讶地走过去拿起来看了看:“谁送来的,真是奇了怪了,我不记得有人登记送来这东西。再说这女的——看起来有点脸熟。”
“你认识这个女的?”我问道。
“这可说不上认识,只是卷宗里看到过。”何事佬将这罐子放回货架:“玻璃罐子上有编号,1571,今年七月一号发生的案子。去查查后台案卷资料就知道了。”
我回到办公桌前,打开电脑进了后台,调出了七月一号的卷宗资料。
这一查,还真有一桩案子。七月一号,一个安徽来打工的叫陈娜的女孩,被发现在和平区的出租屋内死亡,身上共有十一处刀伤,其中脖子上的5处刀伤为致命伤。由于刀伤很深,直接整个头颅都给切了下来。其实尸体搬来市局的时候脖子上还有一层薄薄的皮肉连着尸体,然而在搬动的过程里头颅滚落,掉了下来,法医便将头颅保存在福尔马林液里。
然而经过尸检,我们天津市局给出的结果是“***,不予立案。”大概是结果太扯淡,公安厅也介入调查,可诡异的是,第二次鉴定结果依然认定“***,不予立案”。
“老何,你看到这案件资料没有?扯淡吧,身上十一处刀伤,脖子上就五处,还把头都给切下来了,居然是***?”我惊讶地说道。
何事佬点头道:“看到了,是有点扯。不过公安厅都这么认定,应该可信。可这头颅怎么就没还给死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