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春日序曲的小说是《春日序曲》,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安德烈·艾席蒙最新写的一本外国文学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将近三十岁,我以前从没这么近距离看过他,眼睛、嘴唇、双颊、下颌,要费我很多年才知道每个部分究竟有什么吸引了我。 是因为父亲的建议,母亲才请他来修复一张古董折叠书桌和两个画框,都是上个世纪的东西...
精彩章节试读:
二岁,还留了大胡子。然而,从前我又怕又想在海滩或镇附近碰到他,岁月并未让我忘怀每次心中油然升起的焦虑。这天早上我走向他的店时,其实是否就是希望感受这种焦虑呢?这种害怕,这种恐慌,喉头紧缩,只有啜泣才能发泄,而且要是他盯着我久过我所能承受时,啜泣可能就会自行爆发出来。他盯着你,让你激动起来,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哭泣,因为再没有别的事,甚至是拉丁文和希腊文考不及格或被臭骂一顿,更让你感到如此挫败又丢脸的。我全都记得,尤其是想哭的感觉,等着要见他的感觉,因为等待和希望很难受,想要恨他的一切,因为他看你一眼,你就完全心乱了,微笑不出来,大笑不出来,什么事都找不到喜悦。
我认识他的时候,是跟母亲在一起,他没等介绍就马上说:“你是保罗。”一面揉揉我头发。
当我对他露出吓一跳的样子,意思是他怎么知道时,他的答案是很开朗的“大家都知道”,然后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说:“可能是从海滩上听来的。”
我知道他叫朱凡尼,就像我知道大家都喊他“南尼”一样。我在海滩、教堂旁的露天电影院,以及很多个晚上在橄榄咖啡馆附近都见过他。我得控制自己不露出激动的神色,因为我本以为我在这男人面前无足轻重,不料他非但知道我的名字,现在还站在我家屋顶下。
不过,我不像他那样,我并没显露出我知道他的样子。母亲把他介绍给我时,语气里有一丝讽刺,意味着可是你肯定知道朱凡尼先生的。
我摇摇头,甚至还装出因为不知道他名字而觉得失礼的难为情模样。
“可是大家都知道朱凡尼先生的。”她坚称,好像在催我要有礼貌,但我没屈服。
他把手伸向我,我握住了它。他看起来比较年轻,皮肤也没我记得的黑。他体形修长,将近三十岁,我以前从没这么近距离看过他,眼睛、嘴唇、双颊、下颌,要费我很多年才知道每个部分究竟有什么吸引了我。
是因为父亲的建议,母亲才请他来修复一张古董折叠书桌和两个画框,都是上个世纪的东西